太*鸟和林格尔店商品质量问题及拒开发票
网友保保_092f54b9
处理中
2026年1月24日,我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太*鸟旗舰店购买了衬衫与裤子(单品金额均超500元),同时在该店铺充值3000元。回家后,我未穿着上述衣物,仅将吊牌未摘的衣服悬挂于衣柜中,后续今日2026.2.2发现衬衫存在开线问题,裤子出现线头抽线瑕疵。我随即向商家提出退换货申请,但商家态度恶劣,无端诬陷瑕疵系我穿着导致,拒不履行退换义务,且以“售后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推诿扯皮。此外,商家在我消费时未主动开具购买发票,即便我有索要意愿,商家也未提供,该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必须按照*规定或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包括小票),消费者索要时商家不得拒绝。1.要求太*鸟旗舰店退还我购买衬衫、裤子的全部货款;2.要求店铺退还我充值的3000元;3. 我愿配合将衣物寄回店铺,相关运输费用由商家承担;4.恳请*台介入监督,矫正商家的不法经营行为及恶劣服务态度,制止其“售后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至今日已向*台申请投诉三日未收到任何处理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