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咖饮品中发现虫子要求退一赔十
网友保保_peZyFZ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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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月5日下午2:03在淘宝闪购下单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109号南苏州生活广场4幢1层118号幸运咖(越溪店)的两杯饮品,其中一杯多莓冰茶上出现虫子,非常恶心,我与商家协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我提出要求退一赔十,但与商家协商无果,于此我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