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使用KKV沐浴球致包皮过敏,万达广场未尽安全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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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由:儿童在齐齐哈尔万达KKV购买的沐浴球使用后出现阴茎包皮严重过敏肿胀,商家未尽安全提示义务,要求依法赔偿。 事实与经过:本人于2026年2月7日左右,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万达广场KKV店铺购买沐浴球(泡澡球)产品。购买后第二天给家中5岁儿童使用该沐浴球泡澡,当晚约22:00左右,孩子出现阴茎、包皮部位明显红肿、肿胀、疼痛、不适,症状与使用该沐浴球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接触性过敏、接触性皮炎。该产品未对儿童敏感部位、过敏风险进行充分警示,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已对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孩子出现排尿不适、哭闹、需就医检查治疗,产生医疗、交通、护理等实际损失。 现依法提出诉求:1.全额退还购买沐浴球的货款;2.商家承担孩子全部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3.商家对产品安全风险进行整改,并就此次伤害事件作出合理解释与处理。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调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