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购相册拒退20元差价且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
网友保保_mnHh0MXx
本人在26年1月17日在商家哪里购买129的商品,商家由断货的理由让我换商品,我选购了109的商品,要求商家退换20元的差价,商家以让我下次购买补差价的方式不允退款,在我收到商品后我要求退货或者换款,最后商家发了8.88元红包告知我不能换货退款,我要求退还的差价,商家也不允退款,该商家以违反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赋予了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的七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故商家在商品上标明“不退”并不能一刀切地剥夺消费者的退货权利。1. 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你在网购时享有“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商家以“不退”为由拒绝退货,直接剥夺了这项法定权利。 2. 公*交易权 商家拒绝退还20元差价、用小额红包敷衍了事,违背了“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侵犯了你在价格和服务上的公*交易权。 3. 依法求偿权 当商品或服务不符合约定时,你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或赔偿损失。商家的拒绝行为,侵犯了你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享有的依法求偿权。 4. 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商家单方面以“下次购买补差价”替代退款,属于强制交易,侵犯了你对交易方式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