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充电宝遗失赔偿远超市价
网友保保_BHI1Hn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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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8日,在机场通过线下机柜租借“小电”充电宝(杭州小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数小时后因当地无归还网点,后续行程中不慎遗失。2月12日被系统扣取149元,名称为“总封顶赔偿”。 本人承认丢失、愿意赔偿合理损失。但同款小电充电宝全新市价仅30-40元(证据已截取淘宝/京东同款价格),149元是其3倍以上,严重偏离实际价值。本人主动联系小电客服,提出按市价30元赔偿、退还119元差价,客服以“城市消费水*定价”“租借时已显示规则”为由拒绝,并拖延转交专员后无实质性回复。 协商困境: · 小电拒绝提供邮寄归还等低成本救济渠道; · 坚持按远超市价的“系统封顶价”扣款,拒绝按《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的市场价赔偿; · 客服答复仅为“已反馈专员”,至今无退款方案。 我的诉求: 1. 按充电宝实际市场价值赔偿(本人愿承担30-40元); 2. 退还多扣的119元差价。 已上传凭证: · 订单扣款149元截图 · 淘宝/京东小电同款充电宝价格截图(市价证明) · 与小电客服完整聊天记录(证明主动沟通、拒绝合理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