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虚假宣传卖假嫁接苗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DSqCXWrv
本人于2026年2月4日在淘宝*台“广西优真苗木示范园”店铺购买“金煌芒4年苗”芒果树苗,订单号为50***************10,实付金额¥2527.20(135棵,商家备注实际发160棵)。 商家在商品页面宣传为“嫁接苗、当年结果、优质苗”,但收到货后发现: 1. 商品质量与宣传严重不符:芒果苗接口不密合,贴木与嫁接枝条无法完全融合,头大脚轻,疑似并非合格的嫁接苗;砧木的树皮纹理、颜色与芒果实生苗特征不符,商家刻意回避砧木品种信息,有掩盖用其他树种冒充的嫌疑,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 商家主体信息与宣传不符:该店铺对外宣传为“广西优真苗木示范园”,但实际营业执照显示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隆顺灯具店”,经营范围包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却以“广西苗木基地”名义误导消费者,存在虚假宣传和主体信息隐瞒。 3. 商家拒绝履行售后义务:我多次质问商家能否保证砧木是实生芒果苗且接口愈合良好,商家均回避问题,拒绝承认质量问题。我于2月8日申请全额退款(¥2527.20),商家拒绝并提出仅退款¥2000.00,还要求修改退款原因,并以“春运期间退货运输效率无法保证,苗木可能中途*亡”为由,试图让我承担退货风险和运费损失,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 *台监管与处理不力:我已申请淘宝*台介入,*台虽安排了专属客服跟进,但处理进度缓慢,多次联系商家无果,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甚至出现“退款已过期”的不合理提示,未尽到*台监管义务,损害了消费者对*台的信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投诉请求: 1. 要求商家“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隆顺灯具店(淘宝店铺:广西优真苗木示范园)”全额退款¥2527.20,并依法进行三倍赔偿(¥7581.60),无需退货,避免苗木在运输中*亡造成更大损失。 2. 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商家的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及主体信息隐瞒问题进行调查,并依法予以处罚。 3. 要求淘宝*台对该商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履行售后义务,同时向我道歉。 4. 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淘宝*台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审核与监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