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电影票未观影拒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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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年2月20日 13.20分购买了猫眼镖人的电影票,购买后立即发现买错票,本想联系改签,打电话,联系电影院,联系不上,第一次联系客服,客服说立马联系我结果没有,第二次联系客服,我想退款了,客服和我约了四点半,也没联系我,直到第三次联系才联系上,而且跟我说电影已经播放完了,没有办法给我退,但是我当时联系电影院的时候,电影是未开场的,现在我想申请退票退款,*台说无法帮我申请 *台没有提供退款渠道,而电影院的电话无法打通,联系招商客服其反馈无法给我退款,侵犯了我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不退款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59元。 根据*广电总局《影视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 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益是涉嫌霸王条款,霸王条款, 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的商品不一样, 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 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 后面猫眼联系我,仅退50元+优惠券,拒绝全额退款,霸王条款 我于2026年2月20日在猫眼购买《镖人》电影票,订单号:272********,金额159元。 我未观影、未取票、未核销,影院和*台没有提供任何实际服务,这张票我完全没有消费,也没有占用影院座位,并不是恶意退票,不应该不予退款。申请特殊退票退款,猫眼客服仅同意退50元+两张优惠券,拒绝全额退款。 我不接受优惠券抵现金赔偿,该方案不合理、不公*,属于霸王条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消费服务应支持退款,*台不得以优惠券替代现金退款。 要求猫眼立即按订单金额全额退款,取消不合理补偿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