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以旧换新擅自混用计价方式
网友保保_Ds91T9l7
处理中
我带了两枚非周六福购买的旧戒指,到店办理以旧换新置换,全程没有要求回收黄金。 在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把两枚戒指分别写成兑旧和回收两种不同方式,单据混乱、账目不清,侵犯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我已向12315投诉,此事有3天处理有效期。 我现在只有两个要求:要么两枚统一按以旧换新重新核算,要么撤销交易退回我的旧金,请在有效期内给我明确处理结果。 对方说法 “标价的只能换标价的” 售后单写的是“任意品类”,没有限制计价方式。我是用本店的非镶嵌类足金,去换另一枚非镶嵌类足金,完全符合条款。 店员又说“非镶嵌类是指克重的,标价属于镶嵌类” 这是偷换概念。非镶嵌类是工艺定义(无宝石),一口价足金戒指本身就是非镶嵌类,完全适用第2条。 “你当时怎么不提,现在是过后反悔” 我现在提出,就是在你们规定的3日内有效期内,这是在行使售后权利。当时不提是因为你们刻意隐瞒克重,导致我信息不对称。 “我只是打工的,做不了主” 请立刻让店长或能负责的人来沟通,否则我将直接投诉总部和监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