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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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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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608388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王江泾店店员态度恶劣
2026年6月30号晚上7点多,在周六福王江泾店(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万福路41号)逛周六福店,问店员关于金饰的几个疑问,店员回答问题语气超不耐烦,态度很差,不知道在牛什么。希望改善一下服务质量好吧,不用她们毕恭毕敬,能正常和顾客沟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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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换款计算错误致多收费580元
我拿戒指去换款,戒指买的价格是3689,换了两个戒指,一个2600,一个2100,超出的价格我提出用旧金1.37克抵,最后补了221。 回到家发现2100的戒指有问题回去换了一个标价2060的戒指又补了359,但是之前2100的戒指已经补了221 了,我两次的金额加起来是5440,下次可以置换的只有4248那中间差的1192去哪里了,我用旧金抵了钱还要额外补了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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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六福中山店销售一口价黄金未明示克重
在2026年6月13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凤呈祥珠宝首饰店(周六福)个体加盟店,购买到一口价吊坠,花费3565元,店员从进门全程未告知克重,直接诱导推荐一口价黄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事后才知道这商品就是属于一口价黄金,价签也未给,价签连克数都未标,多次克重询问含糊过去,回去发现这吊坠不到一克花费我3665,柜姐不承认是属于一口价黄金用工艺搪塞我。质量保证单没有告知我们背后的售后的具体条件,后续说要换大百分之五十换款的霸王条款,就让我签了字,购买后只给了一张质量保证单,发票也没开具,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现要求退货退款,希望*台介入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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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耳钉说明书缺规格致发炎
6月21日在中洲湾1层 周六福门店购买了一副耳钉,产品说明书上未说明耳钉“针”的大小,造成无法佩戴和耳朵发炎症状 前往门店要求退货,门店人员朱女士态度恶劣不予退换服务 请相关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要求商家在商品说明书上写明产品规格,并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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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虚假宣传及拒开发票
我于2026.3.7在杭州市桐庐县周六福(江北二店)线下购买了黄金吊坠。购买时告知每年都可以用换一次款式,而且会按照标签价格进行抵换,且全国连锁店都可以换。 1.购买后没有开发票,只开了质保单,且到目前2026.6.27日12:30还没有开具发票 2.购买时导购称重是带着标签称重的,并不是吊坠本身重量,恶意诱导用户误解吊坠克重 3.想要在杭州拱墅区周六福金店换款时才告知,不同区域不可以用标价换款,只能用克重换款。质保单上标明是用标价换款,现在拒不承认,属于虚假宣传。诉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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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华彩珠宝店以旧换新欺诈及拒退赔
本人于2025年6月21日在该店进行黄金以旧换新交易,支付人民币8623元(含旧金折价抵扣后实付金额),购买新金吊坠及戒指。交易过程中,商家存在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1. 诱导消费与价格欺诈 ● 商家在推销时承诺“按克重计价”,但实际操作中将旧金(足金、K金、钯金)统一折算为“一口价”商品,且未明确告知旧金的原始克重、回收单价及折旧标准。 ● 质量保证单备注栏虽注明“标价类产品不按重量计算”,但未在交易前主动说明,导致消费者误以为仍可按克重结算。 ● 聊天记录显示,商家事后才提供旧金折算公式(如“旧足金1.39*1270=1765”),但未在交易时出示或解释,涉嫌隐瞒关键信息。 2. 税务违规 ● 交易完成后,本人索要正规发票,商家仅开具一张金额为0.1元的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26****************11),与实际交易金额8623元严重不符。 ● 发票备注栏虽列明“旧足金折价1765元,旧钯900折价256元,旧金750折价8623元,新足金吊坠原价8960元,新足金戒指原价1652元,新工费饰品原价32元”,但未体现真实交易金额,涉嫌偷税漏税。 3. 拒绝售后与推诿责任 ● 本人发现受*后与商家协商退款或退货,商家以“黄金离柜不退”“已佩戴”等理由无理拒绝。 ● 聊天记录中,商家声称“警察那里记录可以看下全程告知你明细”,但未提供任何书面凭证或监控录像,涉嫌推诿责任。 三、我的诉求 商家的行为已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交易权及依法求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本人强烈诉求如下: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人支付的款项8623元; 2. 依法履行“退一赔三”的赔偿责任; 3. 责令商家依法补开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的正规发票; 4. 要求商家公开道歉并整改销售流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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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周六福销售黄金戒指未标克重且拒退款
2026.6.24日在万达广场周六福珠宝购买一口价戒指两枚,实付金额7744元,购买过程中未主动告知产品克重,且在我多次主动询问克重时用一口价不按克重卖,换款等话术回避回答,因出于品牌信任购买,后发现质量保证单也未标注克重,且未开具发票,随后回店要求称重,发现两枚戒指只有1.6克和1.74克,当即要求退款被拒,了解相关法律发现黄金产品是必须标注克重和工费的,惊觉被欺*消费,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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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以次充好诱导消费
2021年7月25日我在周六福用自己21.1克999足金,换了一口价9200元的黄金。购买时中间多次询问柜台克重,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生称跟我的旧斤重差不多,只有质保单,未开发票,质保单上未标注克重。最*要卖黄金,去金店称了一下才知道只有9.3g,并且并不是999足金!而是au750金。周六福店家说不要在意克重,卖的是款式,是价钱!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1.首选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不开发票,质保单不正规,未注明克重,不告知克重,只“标价”未“明码”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属于违法行为。 2.诱导消费。因购买黄金没有经验,利用销售话术诱导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夸大一口价黄金工艺,不告知实际克重及价格。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使人误解的方式达成交易。 3.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购置前说可以换同价位任何产品,购置后只能换“一口价”且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离店后店家未主动开发票。 2026年6月22去门店进行协商,按照当年的价格退补黄金差价,商家均拒绝不受理。本月6月23日到店沟通,依然不予解决,声称这个就是按价格卖的,不看克重。 现诉求:按照当年2021年金价,480一克,补齐我的11.77克黄金的价格5649元,并把剩余9.33克au750金按照足金价格补齐,共计6580元。 (补充,如果没发生他恶意隐瞒克重一口价黄金这个事情,那21克黄金目前市场价格2万以上,就算商家补我6580,我也是吃亏的,奔着友好协商原则,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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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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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玉林店销售不透明致消费纠纷
2026年6月17日,在玉林市金城中心周六福南城肯德基旁边周六福店购买了一个标价2548的金戒指,现在金价一千多块钱,购买时,售货员没有告知这个戒指是多少克,并且换款需要增加15%,就直接把标签剪掉让我去签字,不合理消费,欺*消费者,现要求退款,与店员协商后无果,并未告知购买后就不可退款,并且当时购买之后2个小时内已经与他协商了,跟我说只能换款或者换成克重的,克重的还需要加钱不然达不到那个克重,买的时候也没有说不能退款,发票上也没有写不给退,又不告知我克重,换款要增值15%,直接就签字了,签的时候也不说,后来看发票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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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未标克重、不开发票
我于2026年6月19号晚 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伟业广场一楼周六福珠宝》店购买到了一口价黄金商家并未告知货品克重到家之后,发现只有质保单,未开发票,质保单上未标注克重,商家也未告知具体克重 这不是欺诈消费者嘛 自己称了一下只有1.3克实际下来1g黄金达到945元。又去官方网站上看了一下,官网按克重卖只需要1488元,实体店3770,相差了2282元。1.我认为买卖交易要建立在“明码标价”的前提下,商家扣下吊牌,不开发票,质保单不正规,未注明克重,只“标价”未“明码”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三条,属于违法行为。2.诱导消费。因购买黄金没有经验,利用销售话术诱导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夸大一口价黄金工艺,不告知实际克重及价格。此行为违背了价格法第十四条。利用使人误解的方式达成交易。3.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购置前说可以换同价位任何产品,购置后只能换“一口价”且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并且威胁我们。4.离店后店家未主动开发票,违反税法。6.19晚号去门店进行协商,退补差价 商家均拒绝不受理。必须让我一口价换一口价,6.20号跟我男朋友去换了一个 并且还需要加钱,回到家称克重还是1.3克,特别不甘心 想自己维权全款退回 这属于霸王条件,经营者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不*等条约。现诉求全额退款3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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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