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以旧换新诱导消费且隐瞒关键信息
我昨天下午6点左右在水悦城雅思超市门口周六福店以旧换新换吊坠,全程被诱导消费、关键信息全部隐瞒,严重侵害我的合法权益。
第一,全程没让我看旧金称重,不告知旧金重量、回收价怎么算、折扣怎么来,报价前后两次还不一样,一直诱导我选三千左右的款式。
第二,从头到尾不告诉我吊坠克重,回家才发现只有1.34克,比我旧金少了将*一半。
第三,结算只给质量保证单,没发票,涉嫌偷税漏税;保证单上没有克重,没有告知我单价折扣明细,完全不符合明码标价规定。给导购发消息根本不理,无售后,我要求退货退款,或者返还我旧金,店方拒绝,我只要求退还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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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以旧换新克重不符且未告知一口价
用 4.4 克旧金换了一个才两克多的项链,标价六千多,商家还让我补了两千多的差价!我以为是按克重计价,后来发现克重不对,商家说是一口价商品,购买时并未告知是一口价,店是周六福,开票却是金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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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价格虚高涉嫌虚假宣传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太贵了,算下来2000多一克,高于市面金价一千多,简直是太高了,太夸张了,一直说一口价原价换款,好看,介绍也不说克重,克重那一面还藏在里面,说进口工艺就是贵,周六福黄金真的这么贵嘛?价格是统一的标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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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店员擅自更换顾客金豆拒不归还
2026年4月11日晚上八点,拿着自己的一克金豆去周六福鉴定,鉴定结果为纯金,然后店员说可以用金豆更换他们店别的款式的金珠,他们拿周六福售卖的金珠子穿手镯给我看,我还在询问他们的手镯上金珠克重多少的时候,周六福店员就开了单子强行拿他们的金珠换我的金豆,我并没有被告知他们即将开单子要更换我的金豆,店员把单子开好了才跟我讲,强行换走我的金豆,我对开单子的事情毫不知情。随后跟我说单子开好了,金豆被送给财务了,还不回来了。我要求店员把我的金豆还给我,店员拒不归还,并且不予理睬,他们已经*走了我的金豆,我并没有拿他们的手镯。
我要求他们把我的金豆还回来,并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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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
2021年5月1日,我在湖南郴州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兴隆步行街用我的足金去换款,旧金克重4.35g,回收价格1522元,告诉导购换足金的款式,导购带我选了一条项链一个挂坠,还补了1505元,没有告知选的款式是一口价,并且没有开发票,只有一张保证单让我签了字,闭口不谈克重,只告知补多少钱,项链和挂坠也只有价格,没有标签克重。2026年春节后换款才了解买的不是足金而是916,并且克重只有3.3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在2021年5月1日以917.27/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保证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我跟当时给我选款的导购讲了这事,导购讲已经离职了让我去店里沟通,2026年3月29日我去导购讲的湖南郴州北湖区国庆路周六福珠宝店,店长和店员告诉我不能换回我原来的足金,退回我补的差价,态度恶劣,说只能换一口价其他的不行,2026年4月9日给周六福总部打了电话讲了情况,客服认为我签字了就是我自己的事,说导购没责任。我的诉求退回我4.35克的足金,退回我补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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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戒指钻容易脱落,涉嫌质量问题
我在2026年2月11号在周大福买了一款戒指,当时我男朋友问他家客服说这款钻容不容易掉,信誓旦旦说不会的 但是!在2.13号晚上就掉了 确实去店里客服就拿给师傅补了 不过很突兀 我们也就将就了 现在我来到外地了,基本是是不干什么重活 还是掉了真是气*人了 !!而且买完货就这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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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包头店黄金戒指裂开拒赔
2026年3月9日 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白云路街道钢铁大街67号包百大楼一层51-19号 购买了一个戒指和一个项链买回来一直没动 昨天想再买点黄金就试戴了一下戒指发现圈口大就去门店缩小 当天没发现今天买回来一个镯子一起戴上看看发现戒指裂开了 和店员沟通 因为戒指上面有一个价值三百多的宝石 我们的意思是把这颗宝石和戒指的工费都给我们退了 店长不同意还打电话说我们自己弄坏的 我刚买回来一个月准备求婚了说是我们估计弄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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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中山大涌店未明码标价、诱导消费拒退款
2026 4月6日线下门店(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华泰路发到家百货)本人旧金在店里称重商家说有4.3克(要求商家看旧金称重单 商家并没有提供)回收价930 后因店员诱导用一部分钱购买了黄金首饰 (0.84克 应付1932 实付1732 购买前并未说明克重 质保单上面均为空白)和饰品珠宝(300 店员口头承诺天然水晶无任何凭证)一共2043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经营者必须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克重是黄金饰品的核心计价单位,商家未在质保单上标注克重,属于未明码标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026 4月7号 找到门店协商退款 商家拒绝 且说一口价黄金“不用”告诉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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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以旧换新涉嫌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4月5日在被投诉商家处进行黄金以旧换新交易,因商家存在未明码标价、隐瞒交易信息、误导消费、拒绝合理退款等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本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投诉,要求商家依法处理退款退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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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周六福南昌奥体天虹店隐瞒克重、拒开发票、拒退
1.我4月6日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奥体天虹店周六福专柜购买足金戒指,售价1846元。购买中,多次询问戒指克重为多少,售货员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告知;全程未给我们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克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诱导消费,导致我们全程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6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2.未主动开具发票,只给了质保单。到家后发现发票未开据。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
3.发现问题后,微信有沟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消费者可以七天内退货。提出退货,也是合法合理,相关导购拒不承认,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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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