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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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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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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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诱导购买一口价黄金且拒开发票
容 1.2026年6月12日,在消费者不愿意购买一口价黄金的情况下,以“一口价黄金可以等价换克重金饰”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2.不告知一口价黄金金饰克重,且扣下价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3.未主动开发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4.在消费者发现以上购物陷阱,主动协商过程中增加换一口价金饰条例:只能换价格递增产品,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诉求:优先退款,不能退款的情况下更换等价克重商品,没有给予发票凭证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换购一口价黄金
因为之前2025年5月18日在集美银泰百货一楼周六福金店购买了价格为3571的手链因为质量问题手链断了在2025年11月27日中午拿去修,在把手链给销售的途中销售一直询问要不要以旧换新,一直诱导我换新款手链,说老款手链太细了就算修好了也还会断就让我换新,然后我就加1850元的价格去换购了一口价黄金手链,我在询问销售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在我明确要求要称重的情况下不给我称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9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销售全程未告知手链克重,以虚假折扣等欺*手段哄*我买下手链。手链标签上仅有价格未标克重,质保单上没有店铺的签名等重要信息,且没有开发票,当时付钱又没有让我付店里的微信让我付到私人账号,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且有偷税漏税的嫌疑。在2026年6月10日在金店称重才发现这个价值5562元的手链只有2.45g单价远超当前金价。现本人要求全额退款。 金店违法细则如下(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克重标签那页无克重,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广州番禺万达店黄金克重欺诈
2026年6月16日,我在广州市番禺区万达商场周六福门店花费1018元购买一枚足金戒指。选购时我主动询问首饰克重,销售人员口头告知该戒指重量约1克,全程未主动出示印有克重的商品吊牌,开具的质量保证单也完全不标注黄金克重,刻意隐瞒商品核心计量信息,误导我以为是1克按克黄金才付款。 事后现场称重,该戒指实际仅0.51克,商家口头重量与实物差距极大,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行为。同时单据标注“只换不退”,属于法律无效霸王条款。我多次与门店协商全额退款,店员、店长均强硬拒绝,只诱导我加钱置换其他一口价首饰。 商家销售黄金未明码标注克重,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现实名举报,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核查门店违规行为,并调解责令商家全额退还货款101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周六福价保承诺不兑现差价不退
5月18日京东周六福买的戒指,说一个月价保,今天发现差价76元,客服不退款,要求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吴中区金臻宝玺古首饰店隐瞒金饰克重诱导消费
周六福有限公司,欺诈诱导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6年5月30号在吴中万达广场f1层内周六福店购买足金手串。花费4699元,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61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儿标签也没给看,**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同时还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省含金物料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有关黄金管理法规和*,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依法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和价签,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全额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承诺原价退货却不履行
我买的时候我问的是,如果我有一天不想要了,是按原价退还是打折的价?当时他是给我打折了,他说按原价给我退。然后我现在不想要了,款式不喜欢,大小不合适,现在想退,我一次都没带过,他说只能换不能退。那样这样的道理我看了好久没有一家店是这样的 为什么不能退 我都没戴过一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中山大涌店一口价黄金误导销售
2026年6月12日在广东省中山市大涌镇周六福黄金钻石首饰公司特许店不小心买了一口价黄金,我是问着金价去买的,我看见一个喜欢的款式,我以为是按克的,最后付钱签发票的时候我才发现是一口价的,当时我没付钱店员就把小金物那个单剪开了,店长说是可以随时来换款式的,发票上说同类换同类,我还以为是黄金换黄金不能换玉它类的,他们说是能换款式也没说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的啊,再说了是等我我付款之后才跟我说,我买了回到家我心想着一口价的亏*了,我说我换其他款按克重的,他们坚决不给换,那个小金物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足金,上面又没刻钢印,只有一个有钢印,发票单上也没说克重,我要换款,要么就给我退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售后服务欠缺
处理中
周六福顺德盈信广场店欺诈消费
投诉对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县盈信广场海底捞对面一楼 周六福金店 投诉内容:欺诈消费者 本人于2026年6月11日晚上18点左右,在该门店以旧换新手链黄金饰品。店员全程刻意隐瞒商品克重,不主动告知重量,仅宣传款式、工艺与保值性,未履行明码标价、如实告知的义务。付款后我才发现该饰品克重极低,实际单价远高于常规按克黄金,存在误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此外门店还设置霸王条款,退换货规则不合理,变相强制消费。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购货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附商品标签、付款票据、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光明店拒退无损金镯并设霸王条款
本人2026年6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蓝鲸世界一楼周六福授权店消费33520元购买足金手镯。货品仅拆开查看,未佩戴、无损伤,全套包装吊牌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因家人不喜欢款式申请全额退款。 门店导购李冬华以“无质量问题不退”为由只同意换款,拒绝退款;质保单预先印刷“不退不换”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该条款无效。 另外门店违规使用「深圳市龙岗区陈昌福珠宝店(个体工商户)」异地账户代收货款。 诉求:1.全额原路退还33520元货款;2.核查门店违规收款及设置无效格式条款问题。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不告知,换货后拒退
6.1号拿旧金22克去换了4样黄金首饰补了800多,款式不好看6.6号去换了一个手镯补了1700多元,6.9号才发现是一口价黄金,去店铺协商不让退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