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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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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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60838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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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销售非足银手镯涉嫌假货
本人在2025年七月三十号在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银都大厦北楼101室周六福店里买了一对银手镯给宝宝带,宝宝还小就一直放到了今年拿出来一看都是绣一样的,然后我拿去用光谱仪检测,光谱仪检测出来和发票上写的足银手镯完全不符合,这哪里是足银,十几万的光谱仪设备检测出来的,现在他们一个个多不承认,完全就是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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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货、以次充好、虚假宣传
处理中
周六福福州门店虚假宣传且拒开发票
2026年3月21日通过线下渠道(门店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54嘉键大厦)购买一个周六福珠宝的黄金,购买时未告知为一口价,询问是不是当日克价加工费,门店说是,并且购买时询问克重含糊其辞,仅说1g多,但是不说具体克重,晚上去门店进行承重仅为1.16g,价格高达2644元,要求退款门店不同意,并且未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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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石家庄天山海世界店乱收费
2026年3月20号,通过石家庄天山海世界周六福店,购买了周六福足金手链,购买后发现远超市场金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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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拒按协议回收钻戒涉嫌违约
本人2020年12月28号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118号老虎城周六福买了一枚钻戒,当时是7000元购买的,本来当时是要去买黄金的,因要收购所以当时不给开发票,说满五年后可以百分百回收,合同回购协议都有,现在是到了时间去店里回收,店员直接以换老板为由拒绝回收,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恶意诱导消费者,违约,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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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昆明正义坊店乱收费拒退换
2026年3月1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正义坊旗舰店购买对手镯及一对戒指。销售员张琼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在我们明确告知店员戒指也是按克购买的情况下,店员未告知戒指和手镯的单价及工费存在明显差异,未带领我们实际称量克重。3月18日到店协商,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希望*台介入处理,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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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门店未告知黄金克重且拒退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易发商业中心首层周六福门店,购买两枚黄金戒指,总计消费8080元。 购买过程中,店员未主动告知戒指实际克重,未出示商品克重标签,也未将标签交付给我;付款后未开具正规发票,仅提供质保单。事后我发现,一对戒指总重量不足4克,商家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侵犯我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存在误导消费、不规范经营行为。 我已与门店沟通退款,遭到拒绝。现正式投诉,诉求:全额退还8080元货款,并要求商家规范经营、明码标价、依法开具发票。相关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商品照片等证据已上传,恳请*台协助维权,督促商家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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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钻石戒指五年后拒退还款
5年前被*买了一些金A U 750钻石戒指,答应5年后退回钱,到店打起皮球不退,想要相关部门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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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花都融创店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2026.2.24下午,我和两个同事到花都融创珠宝店挑选黄金手链,其中周六福门店的销售接待了我,并为我介绍,在我明确需要知道重量的情况下,未明确告知我,极力推销其特价足金产品(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口价”),因为销售员模糊说法,并且全程未主动介绍实际克重,我在现场被金饰的外观吸引,也在谈话中放松戒备相信大牌子的货是符合当日金价的克重,最终付款6946元。回到家经与家里人沟通,才知道是一口价商品,于是跟店员询问实际克重,对方说是3.02克,这算下来一克已经超2300元,与当日金价相比溢价超100%。尽管与商家沟通,其强调工艺复杂,但是眼前的手链成色无论如何谈不上如此高溢价的工费,再加上销售员刻意模糊隐瞒克重,通过强化送女朋友一定会很喜欢等说法诱导冲动消费,本人对这次购买体验非常不满,严重侵犯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同时,商家也未主动开具正规发票。结合网上黑猫投诉及小红书避雷帖(有销售一口价被维权前科、注册资金只有五万元非常低),更加加深了我对该融创周六福门店的不信任,所以申请退款,目前到门店沟通无果。目前正值315消费维权期间,请有关部门对其施加压力,肯定可以有进展的,天河等区是可以有效维权的,相信花都也可以,不要给不法商家这种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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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门店隐瞒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2026.3.14我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路5-6-7号周六福门店,将自行携带的克重黄金更换为该店一口价黄金饰品,更换时店员为表面一口价的实际克重,存在刻意隐瞒价格欺诈等行 事后我发现一口价黄金克重远低于同价位黄金,导致我财产受损希望*台介入要求商家给出合理解释并退款或按实际克重补回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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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诱导一口价消费
在2025年12月31号上午十二点左右在百色市中山二路森林中心城2号门旁边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饰花费466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23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不按克,用克重“差不多”等字眼诱导我放弃之前的按克重计价商品,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9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当天国内金价976元,该店销售克价1126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事后收回价签,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价签,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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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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