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投诉内容 1.隐瞒克重,诱导学生消费。2025年11月27日 我在苏州市吴中万达广场内周六福 买了3969的一口价黄 金,在我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以 2205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 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 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 况的知悉权。2.未明码标价,价格欺 诈(单子只有价格没有克重,标签也 未提供店员自行拿走)不标示或者显 著弱化表示对消费者也属于一种诱* 行为,一口价不标注克数,目的在于 让我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显然是显著 弱化标示对我不利的价格条件行为, 应当属于欺诈。3. 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 单,没有发票和价签。购买前店员未 告知克重。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或以价格给我换相应的克重,无任何额外费用,与店员协商,店员拒绝了我的方案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钻戒无故掉钻要求更换
我于2024面十月29日在周六福购买更换一口价戒指价值11874元,当时我问过导购员,钻戒牢不牢固,钻石不会掉不?导购员说那绝对不会,都是很牢固的,只要不用外力用力磕碰就不会掉,然后于昨天上午我发现钻石掉了,但是戒托完好无损的戴在手上,我就很纳闷,我从来不做家务,而且我经常取下来,也没有磕碰,假如有磕碰,或者戒托变形,或者爪子变形,导致钻石掉落,那我绝对不会找商家去理论,然而周六福店长说先去店里看一下戒托,然后再选一款戒指,让我再加钱换一款,他们承担原戒指的一小半,然后我不同意,我的诉求我也跟商家说了,这个戒指的掉落,我戴了一年,我不要求你给我退款或者培一个一模一样的戒指给我,但是你承担三分之一我是不能接受的,商家要我选一个四千的钻戒,不用加钱,那我一万多的戒指,虽然戴了但是戒托跟爪子没有任何的磕碰与磨损,钻就这么无缘无故的掉了,那是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那我怎么能接受,我的诉求是不要求换一个一模一样或者价格一样的,只要求换一个你们店的特价款,或者邂逅款,以后也不退也不换,稍微加一点钱都可以,但是商家已只能折四千为由不接受换特价款与邂逅款,达成不了共识我就走了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克重不符、虚假宣传
2025年11月28日下午,我在周六福专柜购6679元足金项链时,多次要求核重称重遭拒,售货员仅口头称“约4.6克”,未提供标重吊牌且催付,还遮盖相关信息。付款后发现收款方为“金祥福”(与品牌不符),小程序查不到保单,后又被“中奖2999-489”诱导,以1863元购1.11克挂坠。且未主动开发票,未经同意剪下价签并扣留,只开具质保单。
事后核实项链净金重仅3.63克(单价1839.94元/克,与告知严重不符),当晚退货遭拒,商家以“带标称重”混淆概念,沟通后才同意补开发票和归还价签。
1. 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未提供吊牌、未标注净金重、拒绝复称,未依法明码标价;
2.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隐瞒信息、虚报克重、混淆概念,构成价格欺诈;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一条:侵犯知情权,隐瞒经营主体信息;第二十四条:商品欺诈可七日退货;
4.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未主动开具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
5. 《广告法》第四条:品牌宣传与收款主体不符,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投诉诉求
要求全额退还8542元,配合办理退货或者退还一克黄金或差价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虚假宣传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在2025年11月7号下午在周六福,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双山大道3号万达广场一楼10071008铺周六福内购买足金手链花费3929元, 购买时销售店员告知有2.97克。正常佩戴一周,手链自行断裂。11月30日去店铺表示想返修,结果查询到黄金克重只有2.23克, 导购售卖告知虚假克重,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61.88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1)当时本人购买很开心,导购也拿计算器按照2.97克计算的包含工费单价只1322元/克。实际我却按照1761.88元/克,隐瞒金饰克重, 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柜姐未告知实际克重, 吊牌儿也有意遮挡, 周六福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由于导购虚报实际克重,导致我下单购买手链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现要求退货退款,谢谢!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三元区夏商百货店隐瞒黄金克重并虚假承诺换款
被投诉方: 周六福(三元区夏商百货店) 投诉时间: 2025年11月30日 投诉事由: 周六福店员在销售“一口价”黄金吊坠过程中,故意隐瞒产品克重信息,并进行虚假承诺,涉嫌欺诈消费者。 事实与经过: 1. 购买过程(2025年11月29日): 我在该周六福门店,以 5594元 的价格购买了一件“一口价”黄金吊坠。 在购买前,我明确询问店员该吊坠的具体克重。店员明确答复:“我们这个没有克重,是看不到的,也没有称克重的机器”,并口头向我保证“这个黄金克重大概有3-4克,不可能没有3克的”。 同时,店员口头承诺“可以回来免费换款式”,以此促成交易。 2. 发现欺瞒(购买后): 回家后,我仔细查看《质量保证单》,发现上面写有“标签价换标签价递增标签价10%免工费换款”的条款,这与店员“免费换款”的口头承诺已不相符。 随后,我打开了店员特意用订*机钉在单据上的产品标签,发现上面明确标注着克重为“****”。这直接证明了店员在销售时故意隐瞒了关键的商品信息。 3. 沟通无果(2025年11月30日): 我返回门店与店员对质。该店员不仅没有承认错误,反而声称: “没有义务告知一口价黄金的克重”。 对于换款问题,又称“可以私底下好商量”,态度敷衍,试图再次用不明确的承诺搪塞我。 投诉理由与诉求: 1. 涉嫌消费欺诈: 店员在明知克重的情况下(标签就在她手中),故意以“看不到、没有机器”为由拒绝告知,并虚报“3-4克”的估算,误导我的购买决策。此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2. 虚假宣传与承诺: 口头承诺“免费换款”,但实际凭证上却是需要递增10%的复杂条款,存在虚假宣传。 3. 价格误导: 该吊坠实重2.80克,总价5594元,折算每克金价高达*2000元,远高于当日市场黄金原料价及普通计件黄金价格。若事先知晓真实克重,我绝不会以此价格购买。 我的诉求: 我要求商家为其欺瞒行为负责,并做出如下处理: 我要求全额退货退款,金额5594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以旧换新隐瞒克重涉嫌欺诈
消费者于2025年11月27号下午3点左右,在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68号银泰百货一楼周六福专柜以853的单价以旧换新并补差价1300换一个戒指,一共花费3100元,且新戒指只有1.9克。店员避而不谈克重,只谈及商品补完差价跟我的旧戒指价格差不多。且此商品的购买单据、标签均无克重标识。后消费者回家后自行称重,发现只有1.9克,故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641余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鉴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或诱导消费者消费。消费者购买后未进行使用,所有票据均有保留,目前诉求为: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涉嫌欺瞒克重诱导换款
我于2025年3月底在赣州章贡区新赣州大道3号君尚购物中心1层1014号周六福门店购买了一条一口价的手链,当时价格应该是四千多块钱(发票已经丢失忘记具体金额),于11月份至该门店对这条手链进行换款,当时是看中了价格差不多的一条手链,还有点差价店员建议补4颗小金珠,小金珠是220元一颗****,我犹豫不决就要求店员对新旧手链称克重,反馈的是新手链****旧手链****,我想着补上金珠差不太多就同意换款,当天还拿了一条18k的项链换了一个895元的金戒指,店员也没说克重多少,后过了几天我把手链上称发现才****,我心里很不舒服感觉周六福店员很没诚信,知道具体克重和一口价的情况下换不换无所谓,换了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主要是不仅欺瞒我克重还在我主动问的情况下随欺*我克重,那天换的金戒指我发现也才****。我要求门店要么退款,要么让我按一口价的价格换克重。
投诉问题
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门店克重虚报误导消费
我在24年3月底在赣州君尚购物中心周六福门店买了一条一口价手链大概四千多块钱(发票丢失忘记具体价格),11月份去门店换款,当时看中一条一口价手链,当时还有差价店员介绍可以再加四颗小金珠,我要求店员帮忙称一下两条手链各自克重,店员称完说旧手链****新手链****,我考虑四颗金珠标价上一颗是****想着克重差不多就同意换款(220一颗小金珠,今天自己称了下新手链发现才****.联系店员一直对方一直推诿,当天其实还用一条18k的项链换了一个标价895元的金戒指,也没告诉我克重,我后面自己一称也发现才****,知道具体克重和一口价的情况下换不换无所谓,换了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主要是店员*了我克重,我当时让是想知道具体两条手链相差多少克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换款。把客户挡韭菜割,我要求要么退款,要么按一口价的金额给我换克重。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珠宝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我在11.26带老婆在浙江省温岭市城北街道联民中路周六福珠宝店用小宝宝的手镯换一个老婆戴的手镯,结果被店员忽悠购买了一口价的黄金手镯,当时我问店员手镯克重一直没有告知我,标签上也没有写克重,我就稀里糊涂的换了,总价14742,补了9518元的差价,结果拿回家称了克重才发现只有7.5克,按照现在的金价计算差不多发到2000一克了,回来称重后询问店员她还在一直忽悠我可以按价格换其它款式型号的,但我想说的是我在怎么换始终都是不划算的,始终达不到我这个价格的克重,我现在只想退货退款,或者能给我等价的克重手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未告知一口价信息且拒开发票
2025年11月26号,我姨在肇庆市端州区百合里商场周六福购买首饰,需求是购买足金戒指,也问了现在金价多少钱一克,预算是4000左右的足金戒指,但是销售人员一直推销6000以上的足金戒指,因为超了预算,所以阿姨让她推荐便宜点的,她推荐了这个戒指,但是没有告知金的重量,钻石的大小,没有告诉是一口价的,只是跟她说这个款式,年轻人喜欢,后来我姨就付款了。销售人员没有提供发票,只提供了质保单,销售人员称签了质保单到时就可以过来保修,并未说不能退货或者换货,老人家并没有注意单上的细节,以为就是普通的保修单,就签了。我回家发现这个戒指只是8分钻而且是****的18k金,一口价产品,完全就是欺瞒消费者做出的消费行为。27号早上我过去门店要求退款或者换成足金克重戒指,补开发票,但是均被销售人员拒绝,所以我现在的诉求是按门店退款,我不要这个戒指了。
1. 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买卖流程不合规:明确提出商家仅给质保单和证*,未依法开具发票,这本身属于不法行为。以此为由质疑交易流程的合规性,要求商家在补开发票的同时办理退货,毕竟完整合规的交易应包含发票,缺失发票让你对交易的保障产生担忧。
2. 质疑商家未明确告知关键信息,侵犯知情权:一口价商品常存在隐瞒关键信息的投诉情况,导购购买时没清晰告知戒指1.7克的具体克重18k金、0.08克拉钻石的实际价值,也没说明一口价与按克计价的差价原因,导致我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性价比极低的商品,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退货弥补损失。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