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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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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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60838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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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戒指存在瑕疵要求退款
本人5月31号晚上9点左右在周六福店购买的戒指,克重5.66,克价1158元,价钱是6950,在店内没有仔细检查,拿回来看到戒指表面和测面有做瑕疵,不是很完美。店内人员建议我换款,我不通意,我想退款退货,。这是质量问题,可以退货退款的,店内人员不肯。希望能退款。图片不怎么清晰,实物更直观一些。
投诉问题
以次充好、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银饰一口价致消费者多付
本人5月31号晚上在周六福购买了金戒指和银手镯,周六福店员销售银饰手镯商品没有告知我银手镯是一口价商品,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银手镯,比按克买贵了一半多,我要求他们退款,不给退款,购买的金戒指复称是5.65克,不是产品标的5.66克,多算了几块钱,希望你们能帮我解决,我要退款退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江汉路店价格欺诈及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5月29日在武汉市江汉路江汉路周六福授权店购买一口价黄金戒指一枚,实付2567元。商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1. 价格欺诈,隐瞒真实克重:销售时以“标签不能拆”为由,引导我以带标签总重约2.0克作为金重参考,实际裸戒仅1.2克,标签自重高达0.8克以上,折算单价高达1900元/克,远超市场合理金价,且次日换货时又改口说标签可拆,前后说法矛盾,故意误导消费。 2. 捆绑销售,恶意压低黄金价值:以“赠送价值200元玉石吊坠”为噱头,将标价235元、实际活动价仅88元的吊坠强行捆绑计价,变相压低黄金原值,导致未来换款权益受损。 3. 虚假承诺售后,设置霸王条款:售前口头承诺“所有款式都可以换,补差价即可”,实际仅限一口价互换,换按克重黄金则直接清零工艺费,仅按裸金价值折算,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经查,该门店所属原工商主体均已注销,仍以周六福品牌授权店名义经营。现要求周六福品牌总部介入处理,督促门店为本人办理全额退货退款,不接受任何换货、补差、抵扣等调解方案,同时对门店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核查整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已完结
周六福黄金售价虚高且拒开发票
本人与2026年5月30日在成都市益州大道银泰城1楼周六福珠宝购买了一款黄金耳钉,一款1.4克的黄金耳钉卖2703,金价高的离谱,*均每克达到了1930元/克!!!2026年5月30日国际金价才989元/克。周六福金价虚高,并且该店没有给我开局购物发票,涉及偷税漏税,本人现在要求退款,请*台予以处理。
投诉问题
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肥西旭辉广场店以旧换新误导消费
2026年3月15日,本人前往肥西县旭辉广场一楼周六福珠宝店,携带旧黄金11.63克,欲办理以旧换新业务。导购在接待过程中,仅介绍"一口价"黄金置换方案,未主动告知店内存在"以克换克"的置换方式,未向本人如实披露"一口价"黄金的实际克重,与按克计价黄金的区别,置换规则及差价计算方式。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误导选择了"一口价"黄金置换方案,以旧金折旧价1100元/克(合计11.63克X1100元/克=12793元),换得标价的一口价黄金5.717克及和田玉挂坠一件(和田玉上足金0.84克)合计6.557克。 1.新旧黄金克重严重失衡:交易完成后,本人发现新换黄金克重仅6.557克(耳饰 1.995克+耳饰1.278克+项链2.444克+和田玉上金重 0.84克),远低于旧金11.63克,克重缩水严重,克重差额5.073克,缩水比例约43.62%,严重侵害原告财产权益; 2.商品资质缺失违规交付:和田玉挂坠交付当日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无珠宝鉴定证书,直至2026年4月11日去店里索要,商家才临时补开珠宝鉴定证书,无质量合格证明,违反《产品质量法》强制性标识要求。 3.导购故意诱导高价饰品:3月15日在店里挑选项链时其中一名导购将标价3000多的项链换成标价4270元的项链,导购员自行换过了再告知本人,本人因不知情克重,被诱导选择了更高标价的一口价项链,本质为商家利用信息差误导消费。4.在购买过程中,举报人已感觉不妥,心里纠结,当场向店员询问所购买黄金具体克重,店员却明确告知"这个不是按克卖的",刻意回避克重问题,也没有主动称重,继续误导举报人签字完成交易。随后举报人提出将和田玉挂坠更换为同等价值黄金饰品的合理要求,商家不办理,并声称"和田玉是无价的",以此为由拒绝更换,拒绝折算,明显属于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消费。 5.计量宣传虚假误导:本人于3月16日下午17时左右去店里其沟通,要求按"以克换克"方式重新置换或退款,导购拒绝协商。期间本人要求给所买黄金称重,导购员试图将和田玉和黄金一起称重,并且导购员看了和田玉挂坠标识坚称上面黄金有1克(实际标重为 0.84克),构成虚假陈述,计量欺诈。 6.商家刻意隐瞒交易条件:3月16日本人去店铺协商时,店员称"店长都怪我不应该告诉你以克换克需要加金,"该对话直接证明门店存在"以克换克"业务,但刻意隐瞒不告知消费者,主观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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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未告知一口价黄金致消费者误购
2026年5月28日下午,我拿着网上我拿着网上购买我拿着网上购买的黄金,到阜南万宇步行街周六福店里进行置换,在置换过程中,店员没有告知我这是一口价黄金,购买后我才意识到这是一口价黄金,2026年5月29日下午,我在微信上向该店店员询问能否退款,该店员表示不能退款,只能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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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未标克重涉嫌误导
我是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连升路82号003室01购买的一口价黄金,付款2184元,饰品实测克重0.77克,折算克价约2836元/克,价格严重虚高。 购买全程销售人员没有主动告知克重,商品吊牌、销售小票上面也没有标注克重、单价,只标注一口价总价,刻意隐瞒核心信息误导我消费。 后续我主动到店协商,要求全额退款,或者等价置换按克计价的足金,商家以一口价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处理。 我这边已经准备好完整证据:购物小票、付款记录、商品标签、称重照片视频、和商家的沟通记录,随时可以发给您。 我的诉求很明确:要么全额退2184元,要么换同等价值按克黄金,不换一口价,麻烦您帮忙协调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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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戒指克重不符且标签隐瞒
本人2026年2月12在安顺市镇宁县老东门东街88号周六福购买戒指 店员告知我有1克多,另外产品规格标签没有清楚的显露,被店铺刻意用物品隐藏,鉴于店员熟悉产品规格,本人并没有过多怀疑,听从店员指导下单并付款,过后自己去复秤发现克重与店员告知的克重差异过大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加盟店未告知商品真实信息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5月27日前往厦门市集美区东云福珠宝店(周六福加盟店),初衷是维修旧项链。当时我带着一岁多的年幼孩子,精力主要在照顾孩子上,无法仔细核对商品信息。 在店员的引导下,我以旧换新购买了“金750玉髓套链”一件,以旧项链抵扣1000元后实付5283元(标价6283元)。 购买前,商家未主动出示任何鉴定证书,也未告知商品的总重量、金重等核心信息。 我是第二天(5月28日)再次返回门店,才索要到了发票和鉴定证书。证书显示该商品总质量仅为1.58克(含玉髓、钻石及18K金全部重量)。 商家在交易前未履行提供商品真实信息的合同义务,且明知我带着年幼孩子、处于注意力分散的特殊状态,仍不告知关键信息,导致我在无法判断商品实际价值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 该商品实际金重极少(预估仅1克左右),5283元的售价与实际材质价值严重不符。我原本只是来维修旧项链,店员未积极处理维修诉求,而是直接引导我以旧换新,属于诱导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和公*交易的权利。商家拒不履行交易前的告知义务,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投诉请求: 要求商家全额退货退款5283元以及返还旧项链,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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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顺德门店以20克手镯换4.88克银锁并乱收费
2026年5月22日通过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汇泉周六福线下门店,购买了银锁(用20克左右的手镯换的),购买时店员没有说银锁多少克,购买后发现我用20克的银手镯换了4.88克银锁还倒贴了一百多块钱,现在他们不允许退货退款只能加钱购买其他产品,希望她能给我退货退款或我把银锁还回去把我的银手镯(和我补的钱)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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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乱收费
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