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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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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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608388
售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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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珠宝营销、研发、设计、制造、零售于一体的知名 珠宝品牌。
周六福拒按协议回收钻戒涉嫌违约
本人2020年12月28号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118号老虎城周六福买了一枚钻戒,当时是7000元购买的,本来当时是要去买黄金的,因要收购所以当时不给开发票,说满五年后可以百分百回收,合同回购协议都有,现在是到了时间去店里回收,店员直接以换老板为由拒绝回收,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恶意诱导消费者,违约,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此事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昆明正义坊店乱收费拒退换
2026年3月15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正义坊旗舰店购买对手镯及一对戒指。销售员张琼使用非法计量单位,在我们明确告知店员戒指也是按克购买的情况下,店员未告知戒指和手镯的单价及工费存在明显差异,未带领我们实际称量克重。3月18日到店协商,商家拒绝退货退款,希望*台介入处理,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门店未告知黄金克重且拒退
本人于2026年3月14日,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易发商业中心首层周六福门店,购买两枚黄金戒指,总计消费8080元。 购买过程中,店员未主动告知戒指实际克重,未出示商品克重标签,也未将标签交付给我;付款后未开具正规发票,仅提供质保单。事后我发现,一对戒指总重量不足4克,商家刻意隐瞒关键信息,侵犯我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存在误导消费、不规范经营行为。 我已与门店沟通退款,遭到拒绝。现正式投诉,诉求:全额退还8080元货款,并要求商家规范经营、明码标价、依法开具发票。相关付款记录、沟通记录、商品照片等证据已上传,恳请*台协助维权,督促商家立即处理。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钻石戒指五年后拒退还款
5年前被*买了一些金A U 750钻石戒指,答应5年后退回钱,到店打起皮球不退,想要相关部门支持一下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门店隐瞒克重涉嫌价格欺诈
2026.3.14我在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路5-6-7号周六福门店,将自行携带的克重黄金更换为该店一口价黄金饰品,更换时店员为表面一口价的实际克重,存在刻意隐瞒价格欺诈等行 事后我发现一口价黄金克重远低于同价位黄金,导致我财产受损希望*台介入要求商家给出合理解释并退款或按实际克重补回差价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已完结
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诱导一口价消费
在2025年12月31号上午十二点左右在百色市中山二路森林中心城2号门旁边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耳饰花费4665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2.23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不按克,用克重“差不多”等字眼诱导我放弃之前的按克重计价商品,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9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当天国内金价976元,该店销售克价1126元,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事后收回价签,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价签,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黄金克重涉嫌欺诈
我于2026年1月21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381号番禺万达广场室内步行街1F层1052号周六福实体店店内购买一黄金首饰,黄金总金额是17160元,回家后我才发现黄金克重只有9克左右。当时我在询问柜员克重时,柜员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不按照克重。柜员在我不知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我在购买时多次询问了克重,柜姐都并未告知,并以折扣价价格优惠搪塞过去,并且所开具的质保单没有详细的克重,并表示我所购买的黄金不会称重。 霸王条款,售后规则模糊,在开单时导购自行用笔在销售单向我说明时也一直用笔圈画具体的价格和折扣后的价格诱导我的视线,随后就让我签字。也并未开具发票我。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专柜隐瞒黄金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3月1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17号1F层1016号商铺周六福专柜]购买了一件黄金首饰,商品货号号:R01******88K。购买时,导购人员仅强调“一口价”和折扣活动,但对商品的具体克重(重量)始终未予明确告知,且未主动提供发票。回家后发现,商品的质保单/电子票上显示的克重仅为0.61克,按此计算,单价高达[1772]元/克,远高于当日金价。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和《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属于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消费的欺诈行为。基于以上事实,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进行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已完结
周六福广州萝岗店黄金短斤少两欺诈
本人于2026年3月13日在周六福(广州萝岗万达广场店)购买足金戒指,我已明确告知不买一口价黄金,只买按克重计费的黄金,销售员在推销过程中说为了冲业绩,一口价商品直接按克重计费,内部优惠单价1380元/克,但商品未标识克重,且销售员说没有克重,需要现场称重,现场称重7.19克,总价9800元,我当场付款完成交易,随后商家出具的质保单中也未标明克重信息,仅显示总价,未履行明码标价义务。本人回家复称,两枚戒指仅5.73克,与店内称重差1.46克,差价2000元,属于严重短斤少两,计量欺诈,与商家协商退货未果。商家侵权事实:1.承诺按克计价,现场称重与实际重量严重不符,伪造计量数据;2.质保单、标签不标注克重,不主动告知克重,在本人强调仅会购买按克重计价黄金后仍通过*重的形式诱导消费;3.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量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投诉诉求:商家依法退一赔三,承认错误。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隆回店售黄金未标克重且拒退款
2026年2月22号,在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周六福金店购买一口价黄金时,商家并未告知黄金的克重且未提供收据和质保单,总共花费14133元,按克算金价已经严重高于当时的市场价,购买后商品几天内损坏,维修时告知不能维修且换款需补大额差价。这个属于故意欺瞒消费者。我希望商家能够给我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质量问题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