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误导销售一口价黄金并隐瞒换购限制
我是首次购买黄金的消费者。昨天在该店绍兴市柯桥区钱陶公路799号万达广场1F-JY-CDX-108,店员全程大量推荐“一口价”黄金,并反复强调“以后可以按购买价换款”、“同价换同价”,但对 “‘一口价’商品不能等价换购按克重黄金”这一最关键的限制条件只字未提。在他的话术引导下,我花费3240元购买了一件黄金戒指 回家后我才发现,这件商品标签上标注的重量仅为1.35克,折算单价远超市场金价。而最重要的克重和单价信息,在正式发票上完全没有体现,被隐藏了。 今天我去店里协商,要求按他们承诺的“同价”换购按克重商品。他们却改口,说“一口价只能换一口价”,并单方面将发票上的“同品系”解释为排除克重黄金。这与购买时店员的话术完全矛盾,存在严重误导。 我认为,商家在销售时故意隐瞒关键换购限制和价格信息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足金手链克重诱导消费
5.24下午两点左右在周六福珠宝株洲万达店内用购买了足金手链,花费5400元,我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重就轻只模糊说两克多,导致我在不知晓具体克重情况下以两千多元一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只口头告知,没有当面称重,克重标签也没展示,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店员表示只有顾客主动要,店里才会开发票。说明该商家存在多次不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4)在当日要求退货退款时,商家通过霸王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合法“退货退款”的主要权力。该商家在质保单上所写的“一经售出只能同类换同类、不可换克重”的霸王条款,属于商家单方面制定限制消费者权益、减免自身责任的不*等格式声明,排除了消费者合法“退货退款”的主要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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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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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新乡万达店黄金换购克重欺诈
本人于5月23日在周六福(新乡市牧野区万达广场店)进行黄金换购。原本持有足金戒指重2.86g,在交易过程中,店员全程未告知新戒指的实际克重,说是2点多克、和原来的差不多,刻意回避询问,利用“工艺好、保值”等话术诱导我进行置换。最终我不仅上交了旧金(价值约3429元),另补差850元,换回的新戒指经称重仅1.4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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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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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拒按协议100%回购钻石戒指
2021年1月24日在番禺周六福珠宝授权店(地址是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大北路105号首层12号购买钻石戒指.并签订钻石首饰增值换购—回购服务协议.协议中写明第四条写明五年以上.按购买成交价100%回收.但是2026年2月去到番禺区大北路易发商业中心首层.不可以退款.并告知因为原来购买的商铺已关门.只能换黄金.但协议中六.法律责任与免责1.亲临本司旗下分店进行购买换购·回购服务..希望最终得到可以全额100%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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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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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赠品手链质量缺陷致金珠遗失
本人于2026年04月21日,在周六福京东官方旗舰店购买九华山联名足金串珠商品,该订单由商家随单附赠专用钢丝绳手链一条。
本人此前通过正规渠道,先后购入四枚周生生品牌足金串珠,均为正品黄金饰品。收到本次商家附赠手链后,本人将原有4颗周生生足金串珠+本次新购1颗周六福足金串珠,合计5颗足金饰品,规范穿置于该附赠手链上并自始至终只使用这一根绳佩戴所有金珠,无暴力拉扯,无外力磕碰,无私自改造,无违规佩戴行为,也从未另行购买,更换,使用其他任何手链绳,日常佩戴无替换,遗失当日仍正常佩戴该原配赠品绳链。
2026年5月17日,当天正常佩戴外出,途中无摘卸,无转借,无放置别处,不存在任何人为使用不当问题,无故遗失手链及手链上串着的5颗金串珠。
事后经网上查询,发现该商家附赠的手链存在先天性,批量性产品质量缺陷与设计缺陷通病:手链锁扣闭合不牢固,卡扣极易松弛,极易松脱,开口掉落。
同时,该商品京东公开评论区大量消费者真实评价均可佐证:同款手链普遍存在卡扣松动,开扣,质量不稳定的共性问题,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并非本人个案使用问题。
因该手链本身质量不合格,存在固有缺陷,佩戴中无故脱扣脱落,直接导致本人佩戴的5颗足金串珠全部遗失,造成本人大额私人财产损失。
诉求: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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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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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诱导未成年人高价购金并强制交易
本人为未成年人,在5月19日下午于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535号湘府百货一楼周六福珠宝店,被店员诱导、忽悠高价购买黄金首饰。选购时多次询问材质、克重、售后、退换货规则,店员始终含糊其辞、隐瞒关键信息;并以“我帮你申请的优惠,你就要确定买”强行逼单、变相强制交易。
该门店利用未成年人认知不足,诱导非理性消费、隐瞒商品信息、强制交易,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周六福全额退还本次消费所有款项,并对门店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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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隐瞒克重涉嫌误导
本人于2026年5月20日晚9点在周六福线下门店购买一口价黄金饰品,共计消费4600元。销售过程中,店员未主动告知克重,价签、保单、发票均不标注克重,仅强调“一口价、工艺好”,刻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属于误导、诱导消费。
事后自行称重,该饰品实际克重仅1.78克,远高于当日按克黄金价格,价格严重虚高,明显不合理。发现问题后,我先后联系门店及周六福总部客服协商退款,对方强硬拒绝,坚持“一口价商品售出不退不换”,以霸王条款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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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哈尔滨周六福金戒4月购5月断,拒退仅换收10%费
4月28日在哈尔滨香坊区哈东万达周六福珠宝店购买的金戒指,5月21日出现虚焊断裂,我去店里反馈,商家说只能换并收取10%置换费,那家店的经营公司是哈尔滨香坊区金泽富珠宝首饰。
如需小票之类的各种证据可以给我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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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乱收费、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诱导未成年人高价消费
本人为未成年人,5月19日下午前往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535号湘府百货一楼周六福珠宝店消费,店内销售人,刻意诱导、忽悠我高价购买黄金首饰。
选购期间我多次主动询问商品详细材质、克重、售后规则、退换货*等关键信息,店员始终含糊其辞、刻意回避,不如实清晰告知产品详情与消费风险。
消费过程中店员还强行话术施压,声称已经帮忙申请优惠、办理相关流程,逼迫我当场确定购买,变相强制促成交易,利用未成年人消费认知不足进行误导消费。
该门店诱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销售过程隐瞒关键信息、态度敷衍误导消费者,违背公*消费原则,现正式投诉,强烈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次购买首饰所有款项,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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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银饰一口价虚高涉嫌价格误导
您好,我要投诉黄金消费纠纷。
我于昨天在广州市白云区龙归万民广场商城内周六福授权珠宝店购买了银饰一口价首饰,总价折合下来46块多一克,远高于当日正常银克价。
购买时店员没有主动告知实际克重,只推销一口价,刻意隐瞒单价,误导我消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事后核算价格严重虚高,属于价格误导、不公*交易。
我联系商家协商退款,对方拒绝处理。现在正式要求全额退款,我保留了小票、首饰、聊天记录等全部证据,可以随时上传提交,希望帮忙协调处理,我的联系电话是133****2126,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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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乱收费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