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戒指开裂无法换货投诉
11月5号在淘宝周六福官方旗舰店下单一款2.83克的戒指,7号拿到的货,12月3号发现裂开了一大半,在这之间应该就已经裂开了,自己没有发现,在保修期,找客服协商,3号晚上客服说寄回去维修,等工厂那边消息,说修不了就给我换货,但是换货没有我这款克重的,不接受,淘宝官方跟他沟通,表示商家态度非常强硬,周六福旗舰店虚假承诺,承诺终身保修,但是根本不解决问题
我的诉求:1.按照2.83克换货 2.换货,没有相同克重的,差的部分以金子返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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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未成年被诱导购买黄金饰品
我弟于2025年12月7日在周六福宁波姜山万达店购买黄金饰品人民币1w余元,店员明知消费者为未成年还诱导消费,介绍貔貅样式黄金有招财作用,黄金能增值等话术欺诈未成年消费者购买1w多块钱的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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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被忽悠购买一口价金手镯要求退款
今天中午拿了我的周生生黄金项链和吊坠一套,周生生18K金手镯一个,周大福银手镯4个,去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银座店去已旧换新,算出来我的旧首饰一共9616元,后来我补了914元,分两次微信支付,第一次补了419后说算错了还要再补495元,因为不懂行,被忽悠了花10530元买了一个一口价的金手镯,我和店员要求几次要求称克重,店员一直不肯给我称,出了店后发现自己被坑了,亏大了,找回那个店员一直不肯给我换回按克的或者退款,我们*民百姓,10530很多的,希望相关部门帮我追回这笔钱或者按照10530价格换回按克的黄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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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2月4号晚上八九点左右 在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江鼎广场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5888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3.28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95.1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商家多次未“主动开具发票”:店员多次表示,只有顾客主动要,店里才会开发票。(一)事实:在 2025年 12月 4 日当晚购买黄金并付款后,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在第二日2025年10月5日,本人到店询问,导购和店长都说只有顾客主动要,店里才会开发票。说明该商家存在多次不开发票的违法行为。(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三)商家违法行为:
在2025年12月4日当晚购买黄金并付款后,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且店员多次表示,只有顾客主动要,店里才会开发票。该商家不主动开发票的*惯明显是多次行为。商家多次未“主动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这些本人都有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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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诱导消费隐瞒克重拒不退货
2025年12月2日在江西省赣州市南
康区蓉江西路嘉睿珠宝店周六福购买黄金项链,共计5000元1.诱导消费。因本人购买黄金没有经验,不了解黄金销售模式,在未告知顾客一口价黄金跟称重黄金的区别下,夸大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重要商品信息,违反《价格法》明码 价规定。在询问导购克重时导购避而不谈克重说工艺好什么的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1779.3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查看质保单,发现订有黄金项链的标签被订*机订住无法展开,故意不让看到克数信息,将其取下后发现克数只有2.81克买方有权利在购买时询问黄金克数的知情权跟选择权,卖方应如实回答。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4.不开发票。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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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本人于2025年12月7日下午,在周六福宝龙一城门店选购珠宝商品,最终购买足金吊坠1件,支付金额2280元,仅获取质保单1份.购买全程商家存在刻意隐瞒关键信息,诱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选购时本人多次询问商品克重,店员就只告知克重1.8克,未告知该商品实际克重;商品吊牌刻意折叠克重标注页,质保单中也未填写克重信息,导致本人在不知情情况下高价购买低克重商品.回家后才发觉不对向店员查看该商品实际克重仅有1.05克,如果一开始店员如实告知该商品克重,而不是对克重含糊其辞,本人是绝不会购买该商品.依据《消费者保护权益》相关规定本人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次消费款项2280元;本人将所购商品完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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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在2025年12月6号晚上9点左右 在(龙岗*湖双拥街,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手串 花费18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69克,两个小珠子只有0.2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我也反复询问有没有一克多,店员都说有,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2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
(3)未主动开发票,购买后只给了价签和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诉求: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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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涉嫌欺诈销售一口价黄金
在2025年12月6号晚上9点左右 在(龙岗*湖双拥街,周六福珠宝)店内购买足金吊坠手串 花费1800元,后查询黄金克重只有0.69克,两个小珠子只有0.2克,我在询问导购时克重时 导购避而不谈克重 说工艺好什么的 不按克,我也反复询问有没有一克多,店员都说有,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022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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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珠宝退换不公要求退款
我家人在2025年11月11号,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周六福珠宝百花广场1楼店,购买了总共3万多一点的金饰。
回去换款式时候被拒绝,说只能按克数换,但戒指只有1.77克(1.77克重回去换才知道才知道)事先先未标有克重!销售及店员也未有告知退换规则,没有告知清楚只能能换件,戒指的标签上也没有标明克重!一直玩文字游戏。
最后只抵扣了一千多!家人实付的是3384,其中1533不翼而飞。要求商家退还引导消费的差额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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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涉嫌诱导消费与隐瞒克重
隐瞒可重,引导消费。 于2025年12月5号在广州中山市横栏镇四沙愿者上钩隔壁美天广场周六福专柜购买足金戒指 共计5543元。
1.诱导消费 因本人第一次购买黄没有经验 不理解黄金销售模式 我一进店就一直给我推销一口价 在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不要一口价时 一直夸大一口价的黄金工艺价值,诱导顾客购买一口价黄金。致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伤害 诱导消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实情况的知悉权!
2.故意隐瞒金饰克重 且明明标签有克重的情况下 全程末给我看克重详情。购买后,标签被剪,开具收据单上未显示可重,售货员在明明已知克重的情况下,全程隐瞒。
3.霸王条款。质保单上规定,一口价黄金只能换一口价黄金,属于单方面限制消费者权益,并且不容消费者协商处理。
诉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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