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涉嫌霸王条款拒绝换货
周六福霸王条款没有见过这样不能换的就行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不换涉嫌霸王条款
确实周六福就是这样不讲道理,没有见过那家黄金不能换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拒退换18K金饰品涉嫌霸王条款
5月18号晚上线下买的送人,结果不喜欢5月19号一早就和店里员工沟通说能不能换黄金因为我买的18k金,正常其他店铺都能换,只有周六福态度和强硬说换不了就是换不了只能换同款的,而且也不回收,现在我已经不想要了只想退掉,买的时候也没有告知有多少克是买了才知道的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一口价未标克重涉嫌欺诈
2026年5月1日。通过线下渠道,在宝安区沙头社区沙井路168号中西商业大厦一层L141A铺。被忽悠购买了周六福珠宝的黄金一口价的黄金手链。购买时店员没有明确的说明净金量克重,花了3000元钱买了不到一克的黄金,有种被欺诈的感觉。去店里要求退货退款,店员不接受退款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首饰发白断裂存质量问题
事项主题
反映质量管理问题
事项内容
是否属于充值/预付类消费:否
消费方式:现场
消费凭证:收据
商家店铺/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金海岸广场大润发1楼周六福门店
商家店铺/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进东路
商品/服务名称:商品
商品名称:其他商品
其他商品名称:黄金首饰
品牌名称:周六福
消费时间:2020-06-14
消费金额(元):4118
商品数量:1
具体情况描述/商家实际履行情况:本人于2020年6月14日在该周六福门店,花费4118元购买黄金首饰一件,持有正规购物票据。该首饰自购买当年就出现表面发白、色泽异常的质量问题,本人并未接触腐蚀性物品,日常正常佩戴。随着使用,问题持续加重,*期首饰直接发生断裂,完全无法正常佩戴,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商家销售的黄金首饰,在短短几年内出现发白、断裂等问题,不符合黄金饰品质量标准,且商家未就商品质量问题作出任何说明,甚至宣称周六福全国的门店都是如此操作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质量,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商家承担退换货、赔偿等责任。
现本人正式投诉,诉求:1. 要求商家按照质量保证责任更换与当时购买时克重相同的黄金珠子。2.对周六福金海岸门店的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未履行约定的终身售后的责任、隐瞒一口价按件售卖,而非按克售卖黄金首饰的事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以三倍赔偿;3. 依法核查该商品质量问题,对商家违规行为予以查处。5月1日相关商谈的录音证据,由周六福门店保留,有调查需要时请您调取。
希望相关部门如何处理:其他诉求
其他诉求:现本人正式投诉,诉求:1. 要求商家按照质量保证责任更换与当时购买时克重相同的黄金珠子。2.对周六福金海岸门店的欺诈行为:虚假宣传商品质量、未履行约定的终身售后的责任、隐瞒一口价按件售卖,而非按克售卖黄金首饰的事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加以三倍赔偿;3. 依法核查该商品质量问题,对商家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双台城店黄金饰品半年内两次断裂拒免费更换
被投诉人信息: 单位名称:双台子区诗云饰品店(周六福双台城店,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02MAC4CQ8Y8P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61号双台城二楼 联系电话:0427-35***66 一、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5年9月28日在被投诉人处购买黄金项链一条,后续1月7日又购买黄金耳钉一对,两件饰品均在法定质保期内。2026年1月项链出现断裂,被投诉人免费焊接维修;2026年5月底耳钉再次断裂,属于半年内两次质量问题,且维修后再次出现故障。 本人多次与被投诉人协商,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将两件饰品按实际克重合并免费更换为同等克重的吊坠,不收取任何工费、折旧费或差价,但被投诉人以“只能维修或工费优惠”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且声称“不清楚三包规定”,不承认饰品断裂为质量问题,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依据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注:黄金饰品属于耐用消费品,半年内断裂,举证责任在商家,需证明断裂是人为损坏,否则视为质量问题)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注:两次质量问题、维修后仍损坏,依法可要求免费更换,商家不得额外收取工费) 三、证据清单(上传时按顺序命名) 1. 购买发票/质保单照片(含购买日期、克重、商家信息) 2. 断裂项链、耳钉的实物照片 3. 2026年4月项链维修的聊天记录/小票/录音截图 4. 本次协商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含商家承认维修、拒绝免工费换款的内容) 四、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履行三包义务,为本人办理黄金项链+耳钉按实际克重免费更换为同等克重金饰的手续,不得收取任何工费、折旧费、差价或其他费用; 2. 责令被投诉人纠正“克重黄金换款必须补工费”的霸王条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戒指焊接处脱落拒退换
2026年4月19号在厦门集美区银泰百货一层周六福专柜购买黄金戒指一枚,价值4752元。购买后佩戴了三天就出现质量问题,戒指焊接处脱落无法佩戴。之后找周六福专柜人员要求退换,周六福专柜工作人员拒绝退换。然后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店家依然拒绝退换,12315最终调解失败。最后希望能退货。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诱*视障老人以旧换新致克重严重亏损
本人母亲现年61周岁,为视力二级残疾人,对文字、数字、复杂商业规则辨识理解存在严重障碍,属于受法律重点保护的弱势消费群体。
2026年5月17日,母亲独自前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吾悦广场周六福珠宝门店,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
门店销售人员全程刻意套路营销,仅反复宣传一口价黄金款式精致、活动88折优惠、每年可免费同等换新,全程故意隐瞒、未主动、清晰、明确告知新旧黄金实际克重差异,刻意回避、模糊计价逻辑,未当面核算克重损耗。
当事人原有旧足金重量为6克,本次置换到手的新一口价黄金项链,实际净重仅3克,克重直接亏损整整一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母亲视力存在二级残疾,本身就难以看清小票小字、辨别套路陷阱,商家非但没有履行对特殊群体更高的完整告知、主动提醒义务,反而利用其身体弱势与信息差,诱导其在完全不知情、不理解真实交易后果的情况下,仓促完成了极不公*的换新交易。
该门店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恶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交易权,属于误导、诱*消费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性质恶劣。
本次交易发生至今仅几小时,全套购物票据、质量保证单完整保留,新黄金饰品完好无损、全新未佩戴、未损坏,完全具备撤销交易、恢复原状的全部条件。
现正式信访投诉,恳请贵部门加急优先督办此事,依法对该周六福门店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核查惩处,督促商家无条件撤销本次不公*以旧换新交易,完整归还当事人原本的6克旧足金,全额挽回全部经济损失。同时整顿黄金珠宝行业以旧换新乱象,保障老年、残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消费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店员态度恶劣并强制消费
店员态度恶劣,欺*消费者,强制消费态度非常的不耐烦,一直在嘲讽我们没钱买 这就是大品牌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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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周六福南岸店员工态度恶劣嘲讽顾客
我在周六福南岸步行街那里一开始买了一个金豆,然后被电锯压扁了,她叫我夸你一个,然后他态度非常恶劣,一直在嘲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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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