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涉嫌价格欺诈及不开发票
2025.12.15日,我在贵阳市南明区周六福(花果园购物中心店),花果园购物中心一期第L2层L2317号,购买黄金首饰 一,商家未"明码标价":隐瞒"黄金克重"这个法律规定必须说明的信息。(一)事实:2025.12.15日在周六福购买黄金时,询问了是多少克重,以"计价"为理由全程未告知克重,并且未称重,当天晚上本人在微信询问的过程中,店员还是以计价的方式,二,商家实施"诱导消费","价格欺诈":商家通过"虚假折价,减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一口价黄金。(一)事实:
在2025年12月15日当晚购买黄金时,商家以所购黄金可换款,按标签换购新黄金","不标克数"的套路,诱导消费者(本人)购买一口价黄金,但在质保单上又设置了"换款须增大20%,如未增大20%则收取原价10%的工费"等隐形的抬高价格的条件。商家未主动开具发票。在当天2025年12月15日,本人在微信上询问时,没给我开发票,店员多次表示,只有顾客主动要,店里才会开发票。说明该商家存在多次不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金饰克重不符涉嫌欺诈
我于2025年12月17日在乌鲁木齐米东区金泉周六福购买一颗小金龙,一个金戒指总消费4600元,在店内我让其称重为1.4克和2.6克,在店内也问了实际克数说这么多,发票也没写克数,有一个标签上面也没让我看到克数,是用订*机订在发票上,回家感觉重量不对,拆开订*机发现0.7克和2克受到了欺*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拒按协议回购钻石
本人于2020年12月19日在周六福珠宝购买5999元钻石戒指,2021年12月4日购买4750元钻石吊坠,当时签订协议满五年商家原价回购,快到回购日期联系商家工作人员后表示不能回购,只能换款,现要求商家按协议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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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经济纠纷
处理中
周六福导购误导消费要求退款
我要怀化市爱逛街买了一个戒指,导购各种忽悠,带着吊牌称重****,我多次问他是不是1.44克,她说大概是的,后续把吊牌剪,也不告诉我们实际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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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隐瞒克重诱导消费
我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晚上七点左右在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万达广场一楼周六福店以旧换新一个足金转运珠,旧金经过店员处理称重后为 2.11 克的 au750 金,旧金给店里后又补差价一百多,当晚查询新黄金克重只有 0.97 克,导购未告知新金克数,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 1900 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者消费。(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克重标签那页也是折叠在里面看不见 质保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
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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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克数谎报及拒绝退款
我在厦门集美区世茂周六福买了黄金销售谎报克数我现在发现还说买太久了不给退款也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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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误导消费及拒开发票
我2025年1月14号在周六福购买黄金 进去跟柜员说要按克的 纯金柜员一开始给我推的k金后面又推一口价黄金 过程对按克的句字不提 一直在引导我买一口价的黄金问多少克 一直不正面回答 说按件 第一次不懂 一直在听柜员推销 优恵 打折 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后面交易了说了要开发票答应了 回到家一看没有给我发票 给我的是一张质量保证单 在微信上联系一直找各种借口不开发票 后面到店里去马上就开了 但是现在我觉得我被侵犯了知情权 也没有主动开发票 感觉被*了 要求全额退款 还*我说休息 其实在分店上班 现在什么年代了 手机没网络没信号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发票问题、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门店欺诈诱导消费及非法计量
周六福门店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7188号万科广场- -层L1-14:, 欺诈诱导消费, 金子克重非法计量
该店按件或按克计算的黄金售卖规则 不主动告知客户,有隐瞒克数嫌疑 当日金价800 ****卖2000 质保单如上
本人在2025年12月15号晚上在周六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7188号万科广场- -层L1-14店铺:足金配件(6件)搭配黄塔晶手链, 花费4059元, 后通过查看质保单黄金克重只有2.38克, 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只按计件,导致我以原价2500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严重溢价的计件黄金饰品,和严重货不对价质量很差黄塔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购买了该按件计价黄金, 其行为存在欺诈, 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 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 柜姐未告知,克数吊牌藏在价格标背部,如不拆开就无法得知,属于有意遮挡, 周六福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水晶品类与计价方式(仅仅写了一个:项目“珠子”以及数字600,并将600元计入到总价内)。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 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2)未主动开发票, 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 没有发票和价签。(次日下午,主动到店内去寻要发票,但是只说只能通过邮件补发,不给予即时开出,并在最后也未主动提起开发票的事情)购买前店员未告知克重, 未说明这是计件而非计克价商品。
(3)霸王条款问题:柜台服务人员未讲解一商品退换规则,不允许退款,只允许换货,保单背后的退换规则知情*上,在购买时也并没有主动让消费者得知售后规则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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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欺诈诱导消费及隐瞒克重
深圳宝安区桥头东海百货周六福有限公司,欺诈诱导消费,金子克重非法计量,在2025年12月14号15.13在深圳宝安区桥头东海百货周六福店1层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2199元后,回家查询黄金克重只有1克,我在询问导购时没克重,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情况下以2199元/克的价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其行为存在欺诈,诱导消费。 (1)隐瞒金饰克重,非法计量!违反《价格法》明码标价规定。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吊牌儿标签也没给看,周六福保质单上面也并未标明克重。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未注明商品有关的重要信息属于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克数属于规格,是明码标价的一部分,只标价格不标克重相当于“标价”但未“明码”。我后来在周大福和周生生家看到,即使是一口价黄金,也会在吊牌正面标明价格和克重! 同时还违反了黄金经营管理办法的第八条,省含金物料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执行*有关黄金管理法规和政策,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的交易规则,依法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诱导消费。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商家不告知黄金克重,且在购买前说以后可换同价格任意款式,购买后却说只能换“一口价”商品,属于诱*消费! (3)未主动开发票和价签,购买后只给了质保单!没有主动开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主动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该店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4)霸王条款,售前不讲清退换款规则甚至隐藏退货规则。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退货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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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虚假宣传并乱收费
我于2025年12月7日晚上9点左右在郑州中牟县航空港区家家欣购物中心西南门旁周六福购买一口价黄金购买时店员告知3月8日和生日当天可以换克重戒指,需补手工费,后到12月14日当天联系店员要换克重戒指,店员告知要扣除35%的折旧费,购买时并未明确告知有折旧费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