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福顺德盈信广场店欺诈消费
投诉对象: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县盈信广场海底捞对面一楼 周六福金店
投诉内容:欺诈消费者
本人于2026年6月11日晚上18点左右,在该门店以旧换新手链黄金饰品。店员全程刻意隐瞒商品克重,不主动告知重量,仅宣传款式、工艺与保值性,未履行明码标价、如实告知的义务。付款后我才发现该饰品克重极低,实际单价远高于常规按克黄金,存在误导消费、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
此外门店还设置霸王条款,退换货规则不合理,变相强制消费。
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还购货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附商品标签、付款票据、现场照片/录音等证据。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光明店拒退无损金镯并设霸王条款
本人2026年6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蓝鲸世界一楼周六福授权店消费33520元购买足金手镯。货品仅拆开查看,未佩戴、无损伤,全套包装吊牌完整,不影响二次销售,因家人不喜欢款式申请全额退款。
门店导购李冬华以“无质量问题不退”为由只同意换款,拒绝退款;质保单预先印刷“不退不换”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该条款无效。
另外门店违规使用「深圳市龙岗区陈昌福珠宝店(个体工商户)」异地账户代收货款。
诉求:1.全额原路退还33520元货款;2.核查门店违规收款及设置无效格式条款问题。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一口价黄金不告知,换货后拒退
6.1号拿旧金22克去换了4样黄金首饰补了800多,款式不好看6.6号去换了一个手镯补了1700多元,6.9号才发现是一口价黄金,去店铺协商不让退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周六福龙洞店隐瞒克重及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6月3日19:34,在周六福珠宝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商业广场门店(地址:天河区龙科环南街1号1250铺),购买一枚足金(3D硬金工艺)戒指,实付金额3363元。 购买过程中,店员全程未告知该戒指的克重,未当面称重,质保单上也未标注克重信息。商家故意隐瞒克重这一关键信息,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远超市场金价的价格购买商品,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买完之后在微信询问克重店员并没有直接回复我,而是给我打微信电话告知我是1.5g。同时,质保单上印有"首饰,一概不退"的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6月5日从各种*台和视频网站得知,价格偏高非常不合理。两千就可以在周六福官网买一个1.57g的了。6月6日在12315上提交了投诉,6月9日给周六福400打去电话说不能退,龙洞店的店长和店员也告知我不能退,仅可以换款。 要求被投诉商家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消费款项3363元至原支付账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
处理中
周六福以旧换新隐瞒一口价、质量差、价虚高
2026年4月11日,我在东莞市常*镇常*市场路2号112室(八号广场一楼周六福珠宝店)办理黄金以旧换新业务,自带旧金约20克。店员全程仅介绍“5G工艺”,未告知商品为一口价黄金,未说明实际克重,也未安排称重,保单同样无克重标注,我误以为只是普通按克黄金,仅工艺工费偏高。本次交易合计花费约29000元,到手的黄金只有11克左右,2026年5月16日,该款项链仅试戴一次即断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到店二次换款时,店员只说明“可按原价换款”,刻意隐瞒只能更换一口价饰品、无法换回按克黄金,以及换款需收取12%高额工费的规则。该款项链门店标价10790元,经咨询周六福官方客服,同款产品官方统一售价仅8715元,商家谎称官网价格未更新,刻意误导消费者。
双方沟通时,商家颠倒事实,声称我事先知晓是一口价商品、店员曾劝说我更换按克黄金,以上情况均不属实。商家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公*交易权与售后保障权。
我的诉求:1. 为我更换等值的按克计价黄金饰品;2.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质量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北京路店隐瞒黄金克重误导消费
本人于2026年5月23日,在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02号周六福门店购买一枚足金戒指,支付金额2886元。
消费过程中,我与同行朋友多次主动询问戒指实际克重,店员始终含糊回避,未正面告知;戒指吊牌关键克重信息被钉子遮挡,开具的电子发票、质保单上均未标注黄金克重、单价等核心信息,仅以“一口价工艺款”为由,误导我误以为是按克计价的黄金饰品。
付款前,店员全程催促买单,未提前出示质保单,也未口头告知商品为一口价、不按克计价、换新需加价50%、不支持退货等关键规则;全额支付货款后,才拿出单据催促快速签字,未留出阅读条款时间,该格式条款并非我真实知情后的自愿确认,属于无效霸王条款。
回家后查看戒指标签,发现戒指实际重量仅1.39克,与2886元的售价严重不符。经黑猫*台介入后,我按要求到店处理,商家不仅拒绝办理全额退货退款,反而进行冷暴力对待,拒不解决问题。后周六福官方微博回复仅同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到店调换按克黄金,非质量问题不支持退货”,该方案无法弥补商家隐瞒信息、误导消费给我造成的损失,我坚决不接受仅换货的处理方式。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黄金饰品的克重、单价是影响消费决策的核心信息,商家必须主动、如实告知。该门店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刻意隐瞒核心参数,误导消费,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公*交易权与选择权;开具的发票未标注黄金克重,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必须项目齐全、内容真实”的规定。
现正式投诉,要求商家为我办理全额退货退款,退还货款2886元;同时对该门店违规销售黄金饰品、隐瞒关键信息误导消费、开具不合规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虚标足银手镯克重并拒开发票
本人于2026年5月17日下午14:39,在周六福广州天河区长兴路店(天河区长兴路13号卜蜂莲花1B-01周六福)购买足银手镯,商品标价2418元,折扣后实付1693元。购买时本人多次询问手镯克重,店员支支吾吾拒不告知,拒绝现场称重,拒绝开具正规发票,仅提供质量保证单,该单据明确标注手镯重量为70.02克(店员狡辩说是折扣克重)。
本人回家后经电子秤称重,手镯实际仅21.1克,商家严重虚标重量、刻意隐瞒真实信息,构成消费欺诈。
本人当即到店协商全额退货退款,商家态度强硬、拒绝处理,引导本人投诉。
维权依据: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2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内容: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隐瞒标示是明显的期满消费者行为,即使是一口价产品我也有权知晓该物品的具体克重。
2.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应当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等。"虽然购买的是一口价足银手镯,克数属于规格,应当标注在一眼能看到的地方,但是该店将具体信息隐藏起来,无法看到手镯的具体克重,属实的价格欺诈行为。
3.问店员开发票,说只有收据,拒接开具增值税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诉求:全额退货退款1693元,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介入调解,并对商家欺诈、不开发票的违规行为查处。
投诉问题
虚假宣传、发票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东莞常*店一口价黄金未明码标价及虚假宣传换款
投诉东莞市常*镇8号广场一楼周六福门店违规经营、侵害消费者权益一事。
2025年10月1日,我在该店支付16027元购买足金手镯,当日门店黄金单价960元/克。商家销售时未标注手镯克重,也未如实告知产品为一口价黄金,仅口头承诺可随意换款。事后我申请换款,商家才说明该手镯仅限一口价商品互换,无法调换按克计价黄金。经查实,该手镯实际克重不足8克,售价与克重严重失衡。
商家存在隐瞒商品关键信息、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换款*、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请求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涉事门店,协调解决消费纠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周六福黄金销售未告知手工费且拒开质保单
3月13日 本人在周六福买了克重的一个黄金手镯 一个黄金戒指 9999 本人第一次购买黄金不是很懂购买前商家未告知手工费多少一克 只看到商家在计算多少钱 就直接付了 付完后商家未提供收据 发票及质保单3月15日 家人告知我商家必须给我提供质保单 我向商家索取 商家以现在都不需要质保单为理由拒开 5月31日我再次向商家索取 商家以时间长为理由拒开 手镯只有6.76克 收费11000 远高于当时黄金市场价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发票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周六福手链维修后断裂丢失索赔
2026年5.31号3.74克手链断了拿去修,6.6号取回来。刚带3天,6.8号晚上下班骑电动车到家手链就丢了,常理判断是维修部位工艺不到位导致断裂,因为手链太细了,购买记录,维修小票都在。我的诉求:按当日金价折价赔钱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