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共享充电宝恶意扣费且客服失联
网友保保_iocOqp5q
已完结
本人于[租借日期]租借小电共享充电宝,因当地无归还点位,已两次联系小电客服申请暂停计费,但第二次联系时客服失联、未予回复,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归还充电宝。 小电在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扣除费用99元,属于恶意违规扣费。本人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款,对方以“未归还充电宝”为由拒不处理,属于服务失职、推卸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二十六条,小电的行为侵犯了本人的公*交易权,其“不归还不退款”的格式条款无效。本人要求: 1. 全额退还违规扣除的99元; 2. 对服务失职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如商家仍拒不配合,本人将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及媒体曝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