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电影拒退未使用电影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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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在美团*台(猫眼电影)购买了沃美影院11:25场次的电影票,订单号为27****92617,支付金额为114.8元。购票后,因个人原因无法观影,且未取票、未入场,未实际享受影院提供的服务。主办方是猫眼电影。 我多次联系美团客服,要求办理退票退款,但客服以“订单要正常结算,无法退款”“规则限制”等理由拒绝。我明确指出,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售票软件应具备退票功能,*台不设置退票权限属于霸王条款,且我未享受服务,退款是合法权益。客服随后将问题“升级处理”,承诺会有专人在24小时内回电反馈,但始终未给出明确的退款到账时间,仅以“耐心等待”“注意接听来电”等模糊表述推诿。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否则该内容无效。 - 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第三部分第4条,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台不提供退票权限,违反了行业技术规范。 - 我未取票、未观影,未对影院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台以“已为我保留座位”为由拒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 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