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科状元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拒全额退费
网友保保_daCd6b3T
< 本人在26年1月11号抖音直播关注登科状元(武汉)教育.. 加微信后叫皮少波的招生老师,限时限额,招生时间在26年1月12号结束,新老生*,老生没有考不过,跟驾考一样,全是单选题,只配合考试就能过,现在报名本科1.5-2年,2027年6月毕业,签署不过退费协议保障拿证,不过全额退费,学费不交他们,直接交学校,学费也有补贴减免,现在报名可申请*助学金500~3000元等违法虚假宣传话术。报名费4980元。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并签署了一份《网络培训服务协议》。事后本人咨询是成人自考,根据网课老师学*软件,大部分是简答题,因考虑工作,无时间学*背记,于26年1月13日要求退学,对方以各种方式做工作,继续学*。被申请人方拖到2026年1月23日才给出退费方案,一天课都没上。售后:(同学 财务给的方案是 班型金额4980 退60%2988 包括个人违约金 开课费 税点 学*服务费等综合费用40%),签了解约合同之后给你退费,但当时根本没有提醒我查看有关违约金等条款,并且在他发给我的截图中,违约金百分都没有写清楚,是他们说的算,这不是赤裸裸的霸王条款,此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未履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其次合同上压根并没有标明违约金这个条款,并且报名时也没有提示清楚,根据《民法典》第496-498条,若合同是培训机构单方面提供的格式合同,且未对高额违约金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学员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如未开课却扣高额违约金),否则内容无效。并且该合同关于消费者权力地方都是被限制的。我多次与机构协商无果,对方坚持高额违约金我的诉求是要求机构降低违约金比例到百分之五( 或全额退款),按公*原则处理退款事宜,烦请协助调解,谢谢。 我的诉求是:1.解除与登科状元(武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合同 2. 退还我4980元学费 3.删除我的个人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