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火启源教育霸王条款、培训贷及违规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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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徐锋)于2025年10月6日与该公司签订原画培训合同,缴费共计4680元(含定金100元,剩余4580元被诱导办理“月付账单”分期)。现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 设置霸王条款:合同第十条退费条款规定,乙方解除合同需支付10%-25%高额违约金,且“已开课时费+剩余课程费用10%违约金”,该条款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根据《民法典》第497条应属无效。 2. 违规预收学费:合同约定培训周期为4个月,违反了教育部“培训机构预收费用不得超过3个月”的监管规定。 3. 诱导消费分期:销售人员以“月付无压力”为由,未明确告知“月付账单”实为第三方贷款,且合同规定“休学期间仍需正常还款”,将还款义务与培训服务强行割裂,存在欺诈嫌疑。 投诉请求: 1. 确认合同相关格式条款无效; 2. 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含定金); 3. 责令该公司协助注销分期贷款(如有),消除对本人征信的潜在影响; 4. 对该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