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团团商家拒退换货且存在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JqMJLc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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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1号,通过快团团*台购入一条牛仔裤,后续退货退款纠纷:我买的裤子,商品颜色款式与宣传图不一致,并不存在不能退换的情况,商家提出霸王条款,强制不退换,我申请退货退款处理,被商家拒绝。没有维权途径,售后没保障,*台客服包庇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希望给我退货退款,包运费,商品问题不应该让我来承担损失。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 消费者定作的; 2. 鲜活易腐的; 3.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 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