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食有鸣销售含毛发食品且推诿处理
网友保保_t59wjYBf
本人是零食有鸣的长期忠实顾客,*两个月内累计消费已*800元。然而,此次的消费体验让我极度失望和愤怒。 • 事件经过: 1. 发现问题:我于2026年2月28日,在零食有鸣购买了一批零食(总计约200元)。其中,在食用“手撕松叶蟹味棒”时,发现食品中混有一根清晰可见的毛发,食品安全问题确凿无疑。 2. 初次沟通:我立即通过官方渠道联系客服,长时间等待后,客服仅提出“仅退款(商品单价)”的方案。我明确拒绝,因为这完全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3. 二次沟通:客服随后竟建议我“直接联系厂家”,企图推卸“首负责任制”的法律责任,我再次严正拒绝。 4. 现状:客服在我坚持下,最终表示“让我等待”,至今(超过24小时)再无任何主动回复和解决方案。从敷衍到推诿,再到沉默,处理态度极其消极。 • 核心事实与诉求: 1. 法律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十,最低赔偿1000元”。食品中出现毛发是明确的、不可接受的食品安全问题。 2. 消费者身份:我并非偶然消费者,而是两个月消费*800元的重点客户。贵司用如此推诿、漠视的态度对待忠实客户,令人寒心,也暴露了内部管理的重大缺陷。 3. 正式诉求: ▪ 退还问题商品价款:3.5元。 ▪ 支付法定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 合计要求赔偿:1003.5元。 ▪ 要求管理层正式道歉:并对涉事门店及客服的失职行为进行内部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