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财险以未提示免责条款拒赔康复治疗
网友保保_eVWLorH4
已完结
本人前年买的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看病保百万医疗险,本人因意外摔伤(腰部、肩部、牙齿受损)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科进行必要治疗。保险公司以“附加页中约定康复科不赔”为由拒赔。 投诉理由: 1. 条款无效: 该“康复科拒赔”条款仅存在于附加页,未做任何黑体加粗提示,投保时业务员也未口头明确说明。根据《保险法》第17条,该免责条款未生效。 2. 治疗必要: 本人完全按照门诊医院医嘱于康复科治疗,是针对本次意外损伤的医学必要治疗,非疗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3. 恶意拒赔: 保险公司将未提示、未说明的隐蔽条款作为拒赔依据,属于滥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监管诉求: 恳请贵会介入调解,责令保险公司: 1. 确认该免责条款无效; 2. 立即对本人的合理医疗费用进行全额赔付; 3. 规范该公司的销售及理赔行为。
投诉进度
用户评价
用户申请完结
申请原因
以赔付。
解决方式
已解决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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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没人联系发了个短信就处理完毕了?怎么处理的也没人告诉我啊?这公司很高傲啊,店大欺客的感觉。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两天了用一句电话畅通就没下文了。没人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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