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闪购外卖致食源性腹泻,拒赔千元
网友保保_b9C8zQ7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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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8日19时左右,在淘宝闪购*台下单购买家乡菜外卖一份,订单金额15.3元(订单号:80***************18)。食用后约1小时出现浑身乏力,3小时后出现呕吐、腹泻症状。当晚除该外卖和饮水外,未食用其他任何食物,且该菜品为本人家乡菜,此前多次食用从未有过任何过敏或不适反应,足以证明本次呕吐腹泻系该批次食品存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问题(如变质或受污染),而非个人体质原因。 事发后于当晚23时许联系商家,商家始终不读不回,拒绝沟通协商。3月10日淘宝闪购客服来电,承认“因食用后出现呕吐腹泻”(有通话记录为证),但仅提出以与订单实付金额等额的“闪购红包”作为补偿,即相当于免单处理。本人当场拒绝该方案,并明确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要求赔偿1000元。客服表示24小时内再次致电反馈商家协商结果,但截至投诉时尚未收到明确答复。 诉求: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之规定,要求商家依法赔偿1000元现金,而非*台红包等虚拟代金券。 已准备证据: 1. 订单截图(含订单号、金额、购买时间) 2. 问题食品照片 3. 与商家的沟通记录(商家不读不回) 4. 淘宝闪购客服通话记录截图(承认“因食用后呕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