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速运虚假标注、异常签收及提供虚假信息
网友保保_boyxikwY
本人于2026年3月7日在闲鱼*台出售一台价值1788元的*板电脑,已录制11分钟完整打包录像,清晰记录设备完好状态及包装全过程,随后交由顺丰速运承运,运单号为SF51*********31。 2026年3月9日,该快件由大连金州金城店(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先进街道五一路396-2号)承接派送。该网点及相关派送人员在本次派送过程中,存在多项严重违规操作,具体如下: 1. 虚假标注信息,违规操作:快递员擅自标注“收件人电话错误,无法联络”,未按顺丰规范联系发件方核实信息,属于虚假标注的违规操作,直接违反快递服务信息真实、准确的基本要求。 2. 失联式异常签收,程序违法:物流信息显示派件员电话为空号/已停机,本人在18:26-19:12期间累计7次拨打派件员及网点电话均无人接听,无法及时核实快件状态;本人于19:13拨打95338官方客服投诉,明确要求立即联系站点及派件员、对快件拍照核实,该合理诉求未获处理,仅间隔30分钟,快件于19:44被异常签收。在“电话错误无法联络、派件员停机、网点无人接听”的前提下短时间完成签收,信息严重矛盾,存在代签、冒领及物品调换的重大风险。 3. 隐瞒虚构流程信息,违背诚信义务:顺丰快递官方服务号在3月10日16:00回电称,快递员已完成上门派送服务且有派送照片为证,但本人要求其提供第一次派送不成功的拨号/通话记录、第二次派送的拨号/通话记录均未能提供。且收件地址经大连警方实地调查确认,不存在所谓鲜花店,为虚假地址,在虚假地址下无法实现合法上门派送,前后陈述矛盾,涉嫌隐瞒、虚构寄递流程信息。 违规行为法律依据 一、违反《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1. 涉嫌隐瞒、虚构寄递流程信息,违反第二十六条第十项“向用户提供快件寄递跟踪查询服务,不得将快件进行不合理绕行,不得隐瞒、虚构寄递流程信息,保证用户知悉其使用快递服务的真实情况”,对应第五十三条第一项,邮政管理部门可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 虚假标注收件人信息、未如实记录关键投递信息,违反第二十六条第六项“寄件人提供的收寄地址与快件实际收寄地址不一致的,在快递运单上一并如实记录”及第十一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对应第五十三条第四项,适用前述罚款处罚。 录音可以提供此处不能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