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冠群教育虚假宣传诱导缴费不退费
网友保保_tv9NKbQf
我于2025年6月份的时候在河南冠群教育机构吴主任那里报了名,然后交了699,后面给我安排了一个班主任,那老师就一直发语音发信息,打电话跟我说,后面军队文职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基本要985/211那些学历了,还说要求是,说后修学历也不行,我大专希望渺小,告诉但今年岗位多让我参加一个特快班来进行学*,好参加七八月份的考试,说时间准备不多了,还剩下一两个月的时间备考,还特别强调让我保密不告诉别人,刚开始说要交8980然后让我交了3000块钱,就这两个月的时间让我抓紧,要不然以后没有机会了,后面我就报名了,结果到现在半年过去了,这期间就帮我筛选过一次岗,然后说不符合,我就没有报,然后再也没有了。与他之前跟我说的岗位多严重不符,告诉我说特训班的知识是精而少的,结果并不然,基本天天发一些题作业,然后他会帮改,后面就让你自改,然后就没有理什么了,就是经常发一下作业题来,于之前跟我说那三千的课程是不对的,刚开始是还好好的,有耐心的跟进一下,后面就基本不理,我9月份就开始不学*了的,期间也找过班主任,想退费,他说必须去参加考试,不过了才会退那60%。但我觉得没必要,我要求全额退款,然后我先找了,一开始安排我班主任的吴主任,他跟我说他没有这个权限,他不理人,让我去找我的班主任,跟我班主任也沟通了挺久之后,我班主任让我加一个售后老师,我以为基本可以了,结果售后老师他也在那里跟我一直绕,就是不给,甚至我说给我联系方式电话什么的,或者加我哥,让我哥找他谈,他的理由是只加我内部人员,只跟我讲,他不敢加我的哥,我现在想退费,要求全额退费3699,总之就是开课后我发现实际与宣传一点都不符,想要退款,但机构却拒绝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费:即使消费者无法证明培训质量及效果与宣传不符,因教育培训合同性质不适于强制履行,消费者亦有权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但可能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该机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希望有关部门严查,帮助一下我们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