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未告知承诺期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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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沙坪坝区的一名电信用户,特此投诉中国电信存在消费欺诈并设置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问题。我的情况如下:我于九年前从中国移动携号转网至中国电信,长期使用169元套餐。直至2025年1月,我认为套餐资费过高,遂向沙坪坝电信提出优惠需求。为挽留我,电信方面建议给我720元优惠,但在整个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我变更套餐需要承诺在网两年,也未说明会有相应违约金。*日,我因个人原因要求取消该承诺期,却被告知只要选择电信套餐就自动附带承诺期,并声称如果我坚持取消,需支付高达2000多元的违约金。对此,我完全无法接受,涉嫌欺诈消费:电信在为我办理套餐变更时,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隐瞒了承诺期及违约金等关键信息,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要求按照民法典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按照未履约金额30%承担违约责任,终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