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广灵二路门店虚假承诺赠机未兑现
网友保保_h3bYO1C9
家人于前几年在广灵二路门店进行套餐变更,当时的工作人员表示换299/月,一年支付10个月,也就是2999/年的套餐,可以赠送一个华为手机。 支付套餐费用后,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没有货,需要等,间隔了几个月后又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其表示还需要等,之后有货了会打给我们,所以我家人就没有再主动联系他,几年后因套餐到期,想到了当时那个手机还未拿到,去门店后发现营业厅已关闭。 今年年后迫不得已只能打10000号进行申诉,几天后得到的回复是1)当时订购的套餐本不予支持赠送套餐,合同中也未提及此事(当时合同页数很多,家人本着相信电信营业厅,所以未仔细看,现在合同也已找不到),2)因套餐已到期,所以就算当时有承诺,现在也已经失效(但是当时工作人员并未告知手机领取的有效期限),3)给出的赔偿方案为:不能支持兑换手机,更改新的套餐,内容基本不变,价格为每月便宜40元,也就是(299-40)×12=3108,价格比现在的2999还要贵,我不理解这属于什么赔偿。并且在我提出这个疑问后,客服表示这就是能做到的所有了,电信现在就是这样工作态度及解决措施吗,能*一个是一个?因为没有保留相信的证明,所以我在打这通客服电话时,并没有想要拿回手机,只是想要妥善处理这件事情,但是工作人员的态度及处理措施让我觉得有种被欺*还要感谢电信的错觉。还是说现在电信都是这样的模式及话术才能签单,所以上面的领导对底下员工随口许下的承诺却做不到这件事情,采取默认的措施? 因没有合同底单以及当时营业厅人员的电话,所以上传的图片为电信客服两次沟通赔偿的通话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