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茗门店店长违法克扣员工工资
网友保保_SM1IzAq7
我是原广东城市理工学院古茗门店的员工苏芷琪,现就门店店长违法克扣我劳动报酬一事,向总部正式投诉。 一、事件经过 1. 我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8日在该门店工作,实际工作时长为:第一天全天 + 第二天正常工作时间的七个小时。 2. 因个人原因,我在第二天提前3小时离岗,并已提前向店长发送信息告知,尽到了必要的告知义务。我明确表示,同意店长对未到岗的后半段时间按旷工处理,不要求该部分工资。 3. 店长却以“我离岗导致其他员工顶班加班”为由,拒绝结算我已实际工作时长的全部工资,并要求从我的工资中扣除顶班员工的加班费,同时以工服问题作为要挟。 二、店长行为的违法性 1. 克扣已工作时长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对应报酬,店长无权以任何理由克扣我已工作1.5天的工资。 2. 转嫁用工成本:顶岗员工的加班费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用工成本,依法应由门店(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店长将此费用转嫁给我,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3. 混淆管理问题:我已提前告知离岗,店长未及时查看属于门店管理疏漏,不能以此加重我的责任;工服清洗属于合理管理要求,不能作为克扣工资的筹码。 三、我的诉求 1. 请总部督促该门店店长,立即足额结算我已实际工作1.5天的劳动报酬,不得扣除任何无依据的“加班费”或其他费用。 2. 请总部对该门店店长的违法用工行为进行调查与纠正,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 请总部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我书面回复,告知处理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