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未告知擅自收取信用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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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邮储银行手机银行查询信用卡账单时,发现该账户被无故收取利息975.86元,收费日期为2025年7月23日,收费项目标注为“利息”。截至本人发现该笔收费时,邮储银行未通过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手机银行推送、邮件、纸质账单等)向本人告知该笔利息的收取原因、计算依据、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则 违规依据 1.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在未提示、未告知持卡人的情况下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违规计收息费,需明确向持卡人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算方式等核心信息,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公*交易权,邮储银行在未向本人履行任何告知义务的前提下,擅自收取利息,属于隐瞒收费信息、强制收取费用的行为,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消费权益。 3.结合邮储银行官网公示的信用卡收费标准(2026年2月3日更新),其信用卡透支利率虽标注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但明确约定需依据风险情况调整并履行告知义务,而本人该笔利息收取既无合理事由,也未履行任何告知程序,不符合其自身公示的收费规范,属于违规收费行为督促邮储银行立即退还本人违规收取的利息975.8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