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欣升学与尚学学府无资质收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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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2月20日与广州市壹欣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壹欣升学咨询服务协议》,但实际收款方并非该公司。首期款项598元被引导支付至“高等教育费用缴纳中心”(发起人:壹欣升学工作人员谢楠),分期订单5382元。但是3月19日第二次分期款项598元并非转向该公司,而是由广州市金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转进为广州尚学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原高知学府),本人从未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壹欣升学通过混淆签约主体和收款主体的方式,将费用转移至另一家无教育培训资质的关联公司,其目的是为了逃避监管和退费责任,涉嫌消费欺诈,经查,“广州尚学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样明确标注“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与壹欣升学一样,均属于无资质非法办学。责令两家公司共同承担责任,立即退还本人全部费用5980元,并协助取消分期贷款,避免本人征信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