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欧尚X7未履行终身质保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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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号:LS4ASE2E9LA724371 车牌号:渝AC91V0 购车信息:2020年4月2日于遵义长安安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长安欧尚X7 一、事实经过 1. 本人于2020年4月2日在遵义长安安达购买长安欧尚X7,购车时销售及售后明确承诺:首任车主享受整车终身质保+终身免费基础保养权益(双免*)。 2. 该权益当时在旧版欧尚Style APP内可查,因厂家多次更换APP系统,现迁移至引力域APP后,仅显示“4年白金会员”,不再显示整车终身质保。 3. 本人至今为首任车主、未过户、车辆非营运,按要求在授权服务站正常保养,无脱保、改装、重大事故等情形,完全符合终身质保享受条件。 4. 现4S店以“APP不显示”为由,拒不承认并拒绝履行整车终身质保承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投诉诉求 1. 立即恢复本人车辆整车终身质保权益,并在引力域APP或书面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确认。 2. 对APP系统升级导致权益信息丢失问题作出合理解释。 3. 保证后续正常享受终身质保相关服务,不得无故推诿、拒绝保修。 三、证据及依据 1. 购车发票、购车合同:证明2020年4月2日购车,属长安欧尚X7官方“双免*”正常执行期。 2. 引力域APP截图:证明当前仅显示4年会员,无终身质保信息。 3. 官方公开*:长安欧尚2019年上市至2020年全年公开承诺欧尚X7首任车主终身质保,该宣传内容具有合同效力。 4.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商家应当履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经营者不得以APP变更、系统迁移等内部原因,单方取消、缩减已承诺的售后权益。 四、限期处理要求 请长安欧尚厂家及遵义长安安达4S店在收到本诉求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书面/电话明确回复。 逾期未妥善解决,本人将继续通过: 1. 12315*台及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 2. 车质网、汽车之家等*台公开投诉; 3. 向新闻媒体曝光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人(签字): 李磊___ 日期:2026年__3_月_24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