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快递丢件后恶意压低赔偿

网友保保_xxXQ4TKF

处理中

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恶意压低赔偿金额,拒绝按实际价值理赔。 基本信息 物品价3000左右 事情经过 本人该快件在运输过程中显示丢失,物品实际价值3000元,已提供完整订单、付款记录等价值证明。多次联系快递公司协商理赔,对方无视实际损失,仅愿意赔偿300元,属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理赔,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丢失应由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未保价不代表只能按运费倍数赔偿,快递公司单方制定的“限额赔偿”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申诉诉求 1. 责令该快递公司按照物品实际损失全额赔偿3000元; 2. 要求快递公司就不合理理赔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并改进服务态度 已上传物流轨迹截图、物品价值证明、与快递公司沟通记录等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