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界虚假宣传诱*缴费拒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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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浙江投融界科技有限公司,以提供融资服务为名,实施虚假宣传、合同欺诈,恶意侵占消费者服务费,请求依法查处并退还被*的17800元,及相关赔偿.权力。 事实与经过: 浙江投融界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翟玉*,在互联网百度*台上连续发布,公司有大量真实资方资源,能够快速对接资金,保证融资成功率。2024年2月28日本人支付该公司17800元服务费。("你项目是个好项目","重点项目特批合同","100%保证几百万融资款","资金虚假由我方承担","让天下没有难融的资,专业帮企业解决企业资金问题"等)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未履行任何实质性有效承诺,属根本违约。该公司以融资对接,项目推介为幌子,蛊惑,诱*消费者,通过虚假承诺,夸大服务能力,虚构合作资源,承诺可快速对接资金方等方式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诱导本人缴纳高额服务费用。夲人从开始就叮嘱该公司工作人员,年满18周岁公民,对自己的言行负法律责任,不能网络诈*。该公司人员翟玉*、刘锦福,为收钱款不择各种手段,轮番上阵。 资金迟迟得不到解决,本人通过微信、电话、催告函、邮政快递等多次与对方工作人员(翟玉*,刘锦福,朱菊*)沟通对接退款,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拒不退款,至今未履行合同的核心义务。该公司明显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陷阱,恶意侵占消费者钱款的行为,侵害了投拆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消费欺诈与不正当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现恳请消费宝投诉*台对该公司依法立案调查、全面核查其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全额退还投诉人服务费17800元,资金占有利息(以178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和差旅费、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对该公司安排的路演人员李格妮(微信号:A186****5985,电话:186****5985)与韩剑峰(微信昵称:灯塔,微信号:A_ananwenwen,电话:150****8900)均无任何投资相关资质,未提供有效资方资源,涉嫌虚假宣传与欺诈。现向消费宝投诉*台反映,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望*台介入处理。留追究该公司欺诈责任,并将查处及退款情况书面/电话反馈举报人,切实维护市场公*与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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