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声音研修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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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投诉: 深圳十方融海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梨花声音研究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捆绑销售三无产品,拒不退费 : 1. 梨花配音虚假宣传、恶意诱导,以“不买设备不能接单”诱导、胁迫我购买4999元录音棚,涉嫌捆绑消费与消费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梨花配音在宣传时承诺"一部手机即可接单",却在实际操作中以"噪音不达标"为由,将购买录音棚作为接单的必要条件,属于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搭售商品,违反了自愿、公*的交易原则。 2. 所售录音棚设备无品牌、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属疑似三无产品;违反我国《产品质量法》录音棚开箱异味刺鼻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开具发票,涉嫌逃税偷税;并且没有明确超过七天不退货的提示。 3. 违反公*公正原则,搞价格歧视。梨花客服对同期学员有的给予全款退货并以到账,有的给予部分退款到账,现在变成一律不予退款,我投诉商家拒不退款,以超七天为由推诿,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据此,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要求全额退款 4999 元, 并以三倍赔偿14970 元,共计 19996 元,该款项由本人交款账户原路返还。 同时,恳请*台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商家违法欺诈行为,维护公*正义,助力所有受害者维权。 投诉人:张晓红 联系电话: 133****4667 投诉时间: 2026 年 3 月 22 日
投诉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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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投诉事实与理由
本人2025年9月12 日花费6880元购买梨花配音课程,商家承诺结业可进接单广场接单。
2025年10月15日,商家以“噪音不达标、不买设备不能接单”为由,强制推销4999元录音棚设备,
2025 年 11 月 19 日以领航学子的优惠福利活动为名,推销版权书,老师私下多次沟通要求一定到直播间*单购买,诱导购买:18800 元版权书;
总计消费:30697 元。
1. 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
商家宣称接单广场“2600元/单的高价单、两三单回本”
录音棚“原价一万多,现价4999”,隐瞒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开发票。实际课程12月底才结业,我7天内无法正常使用设备;结业后接单广场单量极少、与宣传严重不符,设备完全闲置。
2. 录音棚销售疑似三无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
收到的设备无品牌、无厂名厂址、无联系方式和电话。无合格证明,属于三无产品。客服拒绝提供厂家信息,设备开箱气味刺鼻,存在安全隐患。
3. 涉嫌捆绑消费,剥夺自主选择权
课程宣传“一部手机即可接单”,实际却把购买录音棚作为接单前提,以“不买不能接单”胁迫购买,属于强制搭售。
4. 拒不退货、区别对待、推诿扯皮
同期购买的其他学员已成功全款退货,有的部分退款。
现在从同意部分退款变为拒不退款,以“超七天”为由拒绝退货,但其虚假宣传、售假、捆绑消费已构成根本违约,退货抗辩无效。
综上,梨花配音以虚假宣传、捆绑消费方式销售三无产品,拒不履行退货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并且不开发票,不提供退货厂家地址和联系方式。
恳请*台介入,支持退款赔偿,并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证据清单
1. 老师推销设备、虚假收益承诺课程截图:6880 元课程
2. 4999元付款凭证与订单记录
3.版权书付费截图
版权书 18800 元
4.、三无产品,录音棚实物照片;
5. 虚假宣传,课程质量差,多个学*课件多次停用截图;
6.消费歧视,退费规则随心所欲, 同期学员部分退费成功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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