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电动车未履行国补承诺及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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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婆于2025年7月份,在江苏省泰兴市姚王镇十里甸大桥东,爱玛电动车购买。一辆电瓶车,当时购买时商家承认有国补,我们用旧车辆。换的他的新车补了4500元,商家当时没有开具质量单和税票给我们,我们于今年三月份向商家索要国补的费用,商家拒不承认,不给予国补的钱,我们于今日发现当时购买电瓶车的合格证,与到手车辆是同一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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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商家,退回我的旧车和购买车辆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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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对商家偷税漏税,套证销售的行为进行查处,当时跟商家沟通的时候,态度极其恶劣,拒不退还国补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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