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违规扣收未实际借款利息
网友保保_qocgId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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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17日16:01在得物*台使用支付宝花呗分期购买手机,16:03:24操作提前结清,随即得物*台以“特殊原因”单方面拦截订单,于16:03:31将订单本金全额原路退回。 本次交易仅存在不到3分钟,未发货、未履约、未实际消费,合同自始未成立,本人未实际占用花呗资金,也未享受任何分期服务。 但支付宝花呗仍强行扣除本人89.52元分期利息,且以“系统已入账、无法退回”为由拒绝退还。 得物*台则以“费用为支付宝收取”为由推诿责任,双方互相踢皮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本人资金占用时间仅数秒,依法不应产生任何利息。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交易权,未实际发生的消费与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订单取消系得物*台单方面原因导致,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损失,应由支付宝与得物共同承担,不应由消费者买单。 现投诉: 1. 要求支付宝立即退还违规扣除的89.52元利息; 2. 要求得物*台承担相应责任,协助协调退款或直接赔付; 3. 要求两*台停止以内部系统规则对抗法律法规,拒绝不合理扣费。 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