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润硕博学教育诱导贷款、虚假承诺拒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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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学员申爽,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2月27日陆续在北京润硕博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被该机构工作者诱导报名了课程,总计28000元,1。该机构多次诱导消费者分期贷款去购买该课程,然后说后期没有考过,可以退费全额包退,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在我报名之前,该机构多次口头承诺"今年一定能考上"等话欺*并诱导消费者。3。该机构之前跟我保证,学员按照该机构学*计划且未被院校录取,可申请全额退款,可我已按该机构学*计划学*,该机构工作人员找理由拒绝给我退款,不予退款的说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合同中列出的各种"不予退费"理由,皆属于格式条款,被法院认定其内容无效!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做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等对消费者不公*,是不合理的规定!4。当我贷款付完之后,该机构未开票具,我严重怀疑该机构有偷税漏税等行为。基于此,本人张宁要求该机构退款项28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