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餐品中发现蟑螂,涉嫌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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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主体信息 • 被投诉方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杨二记餐饮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00MAELNXL51E • 经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上星路万科星城商业中心4栋126 • 经营者:杨品根 一、投诉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6年4月16日 18:09:57】,通过美团外卖*台,向被投诉方深圳市宝安区杨二记餐饮店下单购买餐品(订单号:【3002 0833 2414 8402 014】)。 餐品送达后,我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餐品内混有蟑螂,属于食品中混有异物,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我已完整固定全部证据:包含蟑螂的餐品、完整外卖包装、订单截图、异物细节照片及视频,全部证据已同步上传至本次投诉附件,可核验。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三、投诉诉求 1. 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本次订单全部餐费; 2. 要求商家依法支付1000元法定惩罚性赔偿金; 3. 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该商家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核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