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纵容商家虚假宣传及无照经营
网友保保_f9232b19
一、事件经过 本人于2026年5月8日在淘宝店铺「星斗模玩」(无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参与扭蛋机/盲盒式抽奖消费。该商家在店铺页面明确公示中奖概率为0.02%,本人累计消费约5万元,但实际中奖率远低于公示值,与商家宣传严重不符。 二、核心问题 1. 虚假宣传:商家公示0.02%中奖概率吸引消费,但实际概率存在巨大偏差,涉嫌以虚假信息误导、欺诈消费者。 2. 无照违法经营:商家以“零星小额”为由免于市场主体登记,但其年交易额很可能已超过10万元法定限额,涉嫌无证违法经营,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条。 3. 淘宝*台审核失职:淘宝*台未对该商家的经营资质进行有效审核,也未对虚假宣传行为采取下架等必要措施,违反*台法定审核义务。 三、法律依据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退一赔三) :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定)时,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台先行赔付) :*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向*台要求赔偿。 · 《电子商务法》第38条(*台连带责任) :*台知道或应当知道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 《电子商务法》第10条(零星小额例外) :个人年交易额不超过10万元方可不登记;超过则必须办理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