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大王餐食中吃出虫子致身体不适
网友保保_giTgfMiY
已完结
本人于2026年4月30日在贵店就餐,在用餐食物里吃出虫子异物,现场已拍照保留证据。 我本人患有萎缩性胃炎伴糜烂,肠胃本身非常敏感脆弱,对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看重。这次在店内吃到异物,不仅造成心理不适,还严重刺激肠胃,现阶段症状表现为恶心、想吐,已经对我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实际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混有异物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并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赔付。 现正式提出诉求: 1. 全额退还本次就餐消费费用; 2. 按照食安法标准,要求赔偿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