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支付宝合作商户不诚信
网友保保_ZVdbx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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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该工作室缴费4980元办理30节瑜伽课,仅实际参加1节课,后续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上课,主动与商家协商退费。 商家以合同中“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任何形式的退费,态度强硬,甚至表示愿意陪我走法律程序,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以格式条款作出的“概不退款”等排除消费者权利的约定,属于无效条款。 2. 瑜伽服务属于人身属性较强的预付式服务合同,消费者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未消费的预付费用应当退还。 3. 本人仅消费1节课,未占用商家额外师资、场地资源,也未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商家无权扣除额外违约金。 投诉诉求 1. 调解解除我与渝中区茉尔瑜伽工作室的课程服务合同; 2. 扣除已上1节课的费用166元后,退还剩余全部课程费用 481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