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教在线诱导贷款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8tGzbAOh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5月20日被该机构销售人员诱导报名课程,以“兼职接单、高薪就业、零利息分期”等虚假宣传,隐瞒培训贷性质与征信风险,诱导办理分期贷款(5960元)。本人从未开通正式课程、未接受任何服务,申请退款时机构以“霸王条款、高额违约金、概不退款”为由拒绝退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民法典》第497条,未消费预付款应全额退还,霸王条款无效。该机构存在诱导消费、虚假宣传、违规培训贷、拒不退款等违法行为,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1. 全额退还未消费金额5960元 2. 解除培训贷分期合约,终止还款义务 3. 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虚假宣传、霸王条款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