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一个月内鞋底断裂,拒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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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于【订单号:E20*******************69,E20*******************11,E20*******************53】在该*台购买的鞋子,在正常穿着的情况下,仅使用一个月左右,鞋底就出现了贯穿性横向断裂,属于严重的产品质量缺陷,并非正常磨损或人为损坏。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商品存在质量缺陷的,经营者应承担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不受7天无理由或售后期限制。 供应商以“超过七天售后期”为由,拒绝退货退款的合法诉求,仅提出10元补偿,无法弥补我的损失,也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我的诉求:我下单的三个订单都要退货退款,另外两双虽还没有出现裂痕但该*台的质量问题让我不敢恭维。 我的投诉:投诉有赞*台及供应商:丰顺埔寨佳佳商贸行(个体工商户),税号:92****23MAGOYTT56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