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纯牛奶变质致身体不适,售后推诿不赔付
网友保保_a98d1f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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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1月31日网购蒙牛三只小牛纯牛奶一箱,支付金额49.9元。2026年3月5日开封饮用时,该牛奶在保质期内出现明显发酸、结块、奶渣沉淀等严重变质现象,饮用后出现呕吐、肠胃不适,已危害身体健康。本人已完整留存订单截图、产品包装、变质牛奶视频/照片、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事发后多次与蒙牛售后客服沟通维权,蒙牛售后人员多次压低法定赔偿金额,各有理由恶意拖延不处理,后来又用附加条件为由不履行依法履行赔付义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或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1000元的,按1000元赔付。经营者应落实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投诉诉:1. 退还购物款49.9元; 2. 依法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