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谷姐姐麻辣烫餐品现4只虫子
网友保保_M7sxNp3C
本人于2026年5月15日,购买的小谷姐姐麻辣烫,食用发现餐品汤汁内存在4只肉眼清晰可见的虫子、异物,画面极度恶心,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 商家目前仅提出3倍赔偿,完全不符合*法律标准,商家事后非但不诚恳认错、反思后厨卫生问题,反而辩解,声称“飞蚁很正常最*的食材有,已经尽量避免了,且送餐路程远虫子不知道怎么进去的”完全颠倒黑白: 餐品全程商家预先密封封装,配送全程密封锁温,虫子根本不可能在配送途中进入密封餐盒;所有异物问题,百分百是商家后厨出餐、食材备料、加工制作环节卫生严重不达标导致。 所谓“尽量避免了、不清楚怎么进去的”,完全是推卸责任、无视消费者饮食安全、漠视*食品安全法规的不负责任说辞。 麻辣烫红油汤底厚重颜色很深,我食用前完全没有发现异常,已经吃下好几口之后,才惊恐地在汤里看到一只个头很大的飞蚁,随后仔细检查,整碗餐里居然一共发现了四只虫子。现在我因为误食了含有大量虫子的不洁食物,一直反胃恶心、心理阴影巨大,时刻担心肠胃被病菌感染、吃出急性肠胃疾病,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都遭受了巨大伤害。 现正式提出投诉维权诉求: 1. 全额退还本次餐品全部实付订单金额; 2.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法定标准,依法赔付1000元保底赔偿金; 3. 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介入,对该门店的后厨卫生资质、食品加工安全进行全面彻查核验,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杜绝此类危害消费者健康的恶劣问题再次发生。 本人已完整留存现场清晰照片、订单凭证、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