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四川新网银行联合金瀛花*台违规高息放贷、强制收取咨询服务费,要求退还超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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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金瀛花*台借款本金 9000 元,分 12 期还款,放款方为四川新网银行,借款过程中被强制分期支付咨询服务费,每期还款由本金利息 904.15 元 + 咨询服务费 115.86 元构成,每期合计还款 1020.01 元,12 期实际总还款 12240.12 元,实际总综合成本 3240.12 元。依据*相关规定,贷款利息、服务费等全部综合资金成本年化司法保护上限为 24%,经核算,本金 9000 元 12 期年化 24% 等额本息合法总还款为 10192.56 元,法定最高允许总利息为 1192.56 元,该笔贷款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上限,违规强制收取咨询服务费,现要求金瀛花*台及放款方四川新网银行退还本人超额支付利息及违规咨询服务费共计 2047.56 元,恳请核查该机构违规高息放贷、捆绑强制收费问题,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