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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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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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象优品贷款逾期后暴力催收骚扰家人
我在小象优品有笔贷款,逾期以后他们催收人员对我以及家人进行暴力催收。。给我本人以及亲戚朋友打催收电话和发催收短信。进行威胁恐吓。态度极其恶劣。现在对我一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投诉问题
隐私泄露、信息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四川新网银行贷款利息过高及催收骚扰
本人于2023年10月13号以绿本抵押给四川新网银行,拿到抵押金63000元,每月还2339.21,还了1年多以后想提前结清,打电话过去银行说提前结清还要几千块钱违约金,后续本人算了一下这个钱用3年要几万块钱利息,我就感觉不对劲,那个银行拿钱要那么高的利息,我打电话给客服确认是他们银行给我下的贷款不,客服回答是的,本人觉得利息不合理然后打12378处理这个问题,处理了很久没有结果,本人诉求银行吧本人绿本还我,然后退还不合理利息,要求银行向我道歉,因为没还合理的贷款有很多陌生电话号码打给我,发信息恐吓,严重影响本人日常生活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隐私泄露、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新网银行违规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本人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百顺宝借款15000,放款方为四川新网银行,分12期等额还款。每期还1418.32,于放款同时,银行卡被扣1061元的担保费,该笔借款总结清还款为18080.85元,银行刻意将高额利息拆分包装为各类服务费,规避利率监管;经核算,包含利息、担保费、咨询费在内的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24%司法保护上限,属于典型违规高利放贷。并查看不到借款合同。 四川新网银行作为持牌正规商业银行,无视金融监管,违规与网贷*台合作,通过捆绑收费、拆分利息的方式变相收取高利贷,恶意加重借款人负担,违规性质恶劣,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侵害普通百姓合法权益。 本人与还款日前与*台联系需要协商还款,但被无视,逾期第一天开始便电话骚扰和短信威胁,我多次与新网银行沟通催收问题,但是直到今天依然违规催收。 诉求:请成都市高新区属地监管部门、成都银保监办立即立案核查该银行违规事实;责令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多支付的违规利息、担保服务费;对违规催收进行调查并道歉;若未妥善解决,本人将向信访局、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部门逐级实名举报,全程追责到底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四川新网银行借款利率超24%且签署方式不合理
在四川新网有笔借款10200分12期每期还款要1024已经超过法定综合利率的24了,我要求退还超出部分,多次联系对方称已特殊关怀400京东或者话费形式给我,本着我不想在麻烦来麻烦去已经精疲力尽了接受了,但对方一定要我已书面形式签字还要按手印我说能不能直接线上人脸签署对方拒绝,哪我现在诉求就是要么给我退产出部分所有的费用或者线上操作签署协议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新网银行违规搭售担保并超限收费
您好,本人此前在贵行/贵司办理20000元借款,现已全额结清。 本次借款被强制搭配担保服务,全程未清晰告知担保费用,且利息+担保费合并综合年化利率超出*法定保护上限,属于违规收费。 现正式提出诉求: 1. 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3009.88元; 2. 退还所有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利息; 3. 请在3个工作日内核算并处理退款,给出明确答复。 若逾期不予处理,我将持续不断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霸王条款
处理中
新网银行贷款年化利率超60%涉嫌违规
本人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金瀛花*台借款15000元,放款方为四川新网银行。每月还款1700元,其中新网银行1506.92,已经超过年化率24%(1418元)的规定。金瀛花*台又增加息费193.08,合计年化率高达60%。要求新网银行退还资方多收取的息费共计1067元。*台增加息费另行沟通。
投诉问题
利息问题
处理中
新网银行强制扣费未告知且拒退
我在四川新网银行借了一笔钱,在2025年8月27日四川新网银行通过第三方公司强制在我银行卡里扣走1376元,没有没确告知,且没有实质性的服务,和银行沟通,拒绝退费,态度敷衍,已经好几个月了 ,投诉无门,没有人来解决,希望有关部门重视能帮我解决,退还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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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霸王条款、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恒小花*台借款收取服务费担保费要求退款
2025.4.28日在恒小花*台借款3600元,放款方为四川新网银行 ,收取我服务费,担保费 现在要求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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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问题、未履行合同
处理中
债权转让不合规及违规催收
本人通过国美易卡(美易借钱)*台办理借款,放款机构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该*台仅通过APP弹窗简单告知,未向本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债权转让协议、债务明细、债权交割备案材料,就将本人名下借款债权转让至青岛信盈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债权转让告知流程不合规。 债权转让后,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对本人进行高频电话骚扰、非工作时间致电,还违规联系本人亲友等第三方无关人员,严重扰乱本人正常工作与生活。 多次向国美易卡反馈,对方以债权已转让为由拒绝履行监管兜底责任,未约束受让方违规催收行为。 现诉求: 1. 督促青岛信盈一号向本人提供全套合法债权转让相关凭证; 2. 立即约束该企业及第三方催收,停止所有违规催收行为,禁止联系本人以外的第三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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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服务不到位/态度差
处理中
四川新网银行助贷业务违规捆绑收费、利率超标、风控外包
四川新网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多项违规,风控外包、捆绑收费、利率超标,要求先行赔付12000元 投诉正文 本人先后在多个互联网*台办理借款,上述借款的放款主体均为四川新网银行。该银行在合作助贷业务中存在多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 违规捆绑担保费、服务费 合作*台借款页面默认勾选担保、增值服务项目,无纯信用借款可选,不缴纳担保费、服务费则无法完成放款,属于强制搭售,并非本人自愿选择,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2. 综合融资利率严重超标 将借款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全部融资成本合并核算,多笔借款综合年化利率普遍达到36%,明显突破利率监管红线,属于变相高利放贷。 ​ 3. 违规将核心风控外包第三方 四川新网银行在互联网助贷业务中,把贷款授信审查、风险研判、贷中贷后管理等核心风控环节整体委托、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商业银行严禁将贷款核心风控职能外包,该行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导致风控缺位、乱象频发。 发现上述问题后,我多次联系相关互联网*台及放款方四川新网银行沟通退费、整改事宜,*台与银行互相推诿、拖延处置,至今未给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法律与监管依据 1.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商业银行不得将贷款授信、风险控制等核心风控环节外包,必须自主把控信贷全流程风险,落实主体管理责任。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台默认勾选担保、服务费的格式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且强制交易,该类条款依法无效。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搭售的行为。 ​ 4.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及金融监管规则:贷款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全部费用计入综合年化利率,超出司法及监管保护上限的费用不受法律保护;放款银行为信贷业务第一责任主体,针对合作*台违规收费、违规经营产生的损失,应由放款银行先行赔付。 正式诉求 1. 责令四川新网银行对核心风控外包、强制捆绑收费、综合利率超标等多项违规行为开展自查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报告。 ​ 2. 按照监管要求及放款行先行赔付原则,由四川新网银行全额赔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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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问题、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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