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彭天宫2号存严重质量缺陷,经销商拒不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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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我在潍坊市寿光市渤海路建新街交叉口南寿光金彭电动车超市43号,购买金彭天宫2号三轮车支付160****3000元加昆卡电动三轮车抵消价格为2600元)3月28号,车辆陆续出现出厂即存在的严重质量缺陷:行驶频繁卡顿,动力异常,尾灯无磕碰自然脱落,车门错位,雾灯不显示,行驶异响,自带掉漆等,非人为损坏。 经枣庄厂家售后及枣庄市监局调解,厂家已明确认可质量问题,并同意按购买价全额加相关费用,共计17000元整,退车退款。但寿光经销商张林无视厂家决议,电话微信答应退车退款,实际恶意拖延,拒不执行退赔方案,不配合验车,退款,过户。同时,金彭枣庄厂家监管不力,放任经销商推诿扯皮,导致我维权受阻。 现诉求: 1。责令寿光经销商立即按约定17000元全额退车退款,配合完成过户; 2。督促金彭厂家履行监管责任,出面约束 经销商履约; 3。*台介入协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