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国际销售日期异常商品拒退
网友保保_05ce0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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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5月14号在天猫百亿补贴下单一瓶赫莲娜黑绷带面霜,17号到货签收。检查后面霜包装盒版本不对,于是在亿点免税小程序上查批号显示生产日期是2025年7月1号,宁波立得购提供的清关单显示是显示25年9月22日清关,海关小程序显示申报日期是2026年5月15。这中间跨度太大,综上所述不放心使用此商品,想退货退款。商家以进口商品无法7天无理由拒绝我退货退款。我提出客服协商,天猫客服说他们认可海关清单就是商家退货的凭证,拒不退货,毫无服务精神,让客服提供商家店铺名称,经营许可证,也已读不回。客服来电态度就是支持商家,让我放弃退款。 首先看到异常我就没打开面霜包装,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应遵循法律及*台的有关规定同意退货申请。首先《民法典》第496条不退不换、退货扣关税,属于免除商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重大利害条款,商家必须单独醒目提醒、口头确认。仅详情页小字标注、下单前未告知,该条已读款不生效、无效。第二,《规定》中第六、七条明确了可不适用此规定的物品范围,我购买的商品并不属于其中之一。海关清关也并不能够成不退货的原因。第三,即使是可不无理由退货的物品,也应“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商家并未在流程中设置确认程序,故应全额退款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