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翔律所未履约、索密码、拒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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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峰翔律所未履约且索要支付密码并且不肯给对公账户发票 本人于2026年5月15日向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缴纳服务费7000元,委托处理借呗、信用卡等债务协商业务。截至目前,贵所未提供任何有效协商进度、未成功拿到办理延期或分期方案,服务完全未落地、未产生实质性效果。更重要的是在服务过程中,违规向我索要(交易)支付密码,和个人信息该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存在极大资金安全风险。该行为已明显违规,现依据《民法典》委托合同相关规定,同时该律所至今不提供对公账户发票,怀疑存在偷税漏税的情况,并且明确说提供一位律师两位司法调解员,但是明确情况全部没有提供。并且拒绝提供。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我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7000元。并且尽快将个人隐私信息一应删除,否则我将继续向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律师协会以及税务局进行实名投诉。

企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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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月15日与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签订网贷纠纷委托合同,并预付全额服务费7000元,后因无需继续处理,多次要求退款均被拒绝。该所未展开任何实际工作,却拒不退还费用,涉嫌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未提供服务不得收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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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虚假宣传 明确告知5-7天内处理 后告知5-10天内 但是15号到目前一个也没有处理到位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我与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支付服务费7000元,委托其处理网贷延期协商事宜。合同签订至今,由于本人债务从未逾期,后面才得知债务需逾期后的情况下才去沟通。但最开始沟通协调方案,没有告知是要贷款明确已经逾期的情况下才去沟通,如果提前告知我不会签合同不会付款,因为这不是我需要的服务,该律所未提供任何与网贷*台的正式沟通记录、协商方案或函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服务,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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