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虚假举证拒退,侵害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网友保保_JB01Zd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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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 山东璐比玛斯商贸有限公司(微信小店“欧妃身材管理器V5”) 投诉事由: 商家虚假举证恶意拒退,侵害消费者权益。 具体情况: 本人于2026年5月8日在该店购买文胸(订单号:37***************56)。因尺码不合申请退货,商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退,*台介入后采信了商家的举证并驳回了我的诉求。 关键反转: 随后商家将商品原样寄回给我。经查验,该文胸吊牌完整未拆、全新未穿未洗,与商家声称的“影响二次销售”完全不符。事实证明商家存在虚假举证、恶意侵占货款的行为。 我的诉求: 1. 责令商家立即退货退款298元; 2. 对商家“虚假举证、拒不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不要语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