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APP因玩笑话永久封号并滥索隐私
网友保保_HE8VR0Qx
我是牵手APP的用户,我确定自己是单身,从未在任何婚恋*台隐瞒婚姻状况。我的账号因一句玩笑话被永久封禁:当时我与一名男性用户正常互怼聊天,对方说“不等你了,我要早点睡”,我顺口开玩笑回复“谁让我白天工作忙,晚上还得等老公孩子睡了才能跟你聊天”。这明显是顺着对方话头的幽默回应,并不代表我真的有配偶或子女。但*台仅凭“老公”“孩子”两个关键词,不经人工审核就判定我“非单身”,直接永久封号。 封号后,*台要求我上传户口本全部页面的照片,并按指定模板手写“单身承诺书”,承诺自己是单身、说话注意分寸,否则不予解封。我出于尽快解决问题的想法,配合提交了以上所有材料。然而*台仍拒绝解封,且不提供账号注销功能,官方客服电话400-006-6261也始终无法接通(怀疑已被拉黑)。 后在我通过微信客服和邮件再次联系*台后,客服回复要求我提供支付宝查询结婚证/离婚证的完整录屏,并要求进行人脸识别验证。当我询问“提供这些资料后是否能保证解封”时,客服回复“您提供资料为您反馈申诉,最终以申诉结果为准”,即不承诺解封,只表示“可以反馈”。这与之前要求我上传户口本有什么区别。 我明确告知*台:我是未婚状态,如果你们能保证按你们要求操作后一定解封,我可以考虑配合。但*台无法给出任何承诺,却反复要求我提供更多敏感个人信息。这实质上是在无限索取用户隐私,以“解封”为名套取信息,却从不给出明确结果。 *台的行为已违反以下法律规定: 1.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第四十七条:*台要求用户上传户口本、手写承诺书,超出了“合法、正当、必要”的范围,属于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在用户明确不再使用服务后,*台拒不删除个人信息、拒绝注销账号,已构成违法。 2.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和程序,不得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台以“解封”为名胁迫用户提交隐私,实则既不解决封号问题也不允许注销,严重侵害了用户的账号注销权。 3.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台单方面依据自动抓取的关键词永久封号,且申诉流程形同虚设,属于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 我的诉求: 1. 要求牵手APP运营方“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彻底地删除我账号下的所有个人信息(尤其是户口本照片和手写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