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无故被封禁请求解封
尊敬的牵手App审核团队,我是您的用户,此申请是因为我的账号被*台封禁了。我非常困惑于这一决定,因为我一直以来都是秉持着遵守*台规定的原则使用牵手App的。我深知牵手App作为一个社交*台,严格遵守和执行社区准则以保持*台的秩序和安全。然而,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告诉您,我没有在使用过程中参与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我始终尊重*台的用户协议,并竭尽全力遵守所有的使用条款。因此,我请求您的团队重新审视我的账号,并重新考虑将其解封。我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或验证,以证明我的清白和对*台规则的尊重。我真诚希望能够恢复我的账号,继续在牵手App上与朋友们保持联系,并参与到这个活跃的社区中。我非常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请求,并希望能尽快收到您的回复。如果需要任何额外的信息或者有其他的程序我需要遵循,请随时告知我。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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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
处理中
牵手账号申请解除限流
尊敬的牵手App审核团队: 您好! 我是贵*台的一名忠实用户,账号为【156****1918】。*期,我遇到了一些困扰我的问题,即我的账号突然遭遇了限流,导致无法正常匹配,这严重影响了我的用户体验。 自从我在牵手*台上注册以来,我一直严格遵守*台的各项规定,以真诚的态度与其他用户交流互动,旨在通过这个优秀的社交*台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或可能的人生伴侣。然而,最*我发现自己的账号几乎没有任何曝光,也未能成功匹配到新朋友,这种状况与我之前在*台上的活跃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让人感到非常困惑。 经过一番调查,我发现不少用户都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并且很多人认为这是*台故意为之的结果。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牵手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社交*台,会重视每一位用户的体验和反馈。因此,我诚恳地请求您能够重新审查我的账号状态,解除对我账号的流量限制措施,恢复正常的匹配和曝光功能。 为了证明我对*台规则的尊重以及正常使用行为,我愿意配合任何必要的验证程序。同时,我也希望*台能够进一步优化其审核机制和服务流程,确保每一位用户都能得到公*对待,享受愉快的交友体验。 我相信,在您的帮助下,这个问题可以得到圆满解决。期待您的积极回复,并希望能够尽快恢复正常使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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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隐私、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账号被永久封禁无法解封
无缘无故把我号封了,我都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是永久封禁,到现在也解不了,都一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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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牵手APP无故封禁账号要求解封
本人系牵手APP注册用户,在使用*台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用户协议及相关规则,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却遭*台无故封禁账号,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投诉,要求*台立即解封账号,并就封禁行为作出合理解释。
本人使用*台期间,始终秉持真诚交友的初衷与其他用户正常互动。此前,*台客服红娘致电推荐所谓“适合的女生”,本人基于自主选择权利,礼貌回应“无需推荐”,未与客服发生任何争执或冲突。令人费解的是,挂断电话后不久,账号即被*台封禁,且未收到任何书面或系统通知,未被告知具体封禁原因及相关违规依据。此外,本人与*台其他女性用户聊天过程中,在对方明确同意的前提下,以图片形式发送微信号,该行为系双方自愿的沟通延伸,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亦未对*台运营秩序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台的封禁行为已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本人注册的牵手APP账号及账号内的聊天记录、好友关系等属于合法虚拟财产,*台无故封禁账号侵犯了本人的财产权益 。同时,《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原则确定当事*利义务,*台在未举证本人存在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单方面封禁账号,属于滥用格式条款,该封禁行为应属无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人作为接受*台服务的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和公*交易权,*台既未告知封禁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也未提供申诉渠道保障本*利,已构成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用户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不得无故中断服务,*台无故封禁账号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该法律义务。
*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虽享有账号管理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随意剥夺用户的合法使用权。现本人要求*台立即履行以下义务:一是立即解封本人账号,恢复账号全部使用功能;二是向本人出具封禁账号的具体依据、相关证据及适用的规则条款;三是就无故封禁账号给本人造成的交友不便等损失进行书面致歉。
若*台在收到本投诉后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应或拒绝解封,本人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必要时将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台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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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红娘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取费用
被那个红娘*了,他跟我说有一个姑娘在上海工作,老家也老家也是跟我一样,浙江衢州的,结果我今天发现那个姑娘根本就不在上海工作,我被*了2万块钱,购买了他们的套餐,现在现在我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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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乱收费
处理中
牵手APP无故封号要求解封
尊敬的牵手APP*台审核团队: 您好!我是贵*台的普通用户,现就账号被封禁一事提交正式申诉,恳请*台复核并予以解封。 本人长期合规使用贵*台服务,始终尊重*台规则与其他用户权益,此次账号被封实属意外且存在判定偏差。据了解,封号原因系我向多位好友群发了“在干嘛宝贝”的问候信息,该行为被系统判定为违规。但需明确说明的是,接收信息的对象均为我在*台结识后已建立信任关系的好友,“宝贝”系熟人之间的亲昵称呼,无骚扰、营销或不良导向,群发行为仅为便捷联络,绝非恶意违规。 *台此次封号行为存在三点值得商榷之处:其一,未明确告知具体违反的规则条款,仅以笼统理由封禁,不符合《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台对*台内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告知事由”的规定;其二,我的沟通行为未侵犯任何用户权益,也未违反公序良俗,与*台禁止的骚扰、信息等违规行为存在本质区别,系统判定存在机械性误判;其三,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网络运营者应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并及时处理,*台未提供充分的申诉沟通渠道,直接封号过于严苛。 账号对我而言不仅是社交工具,更承载着重要的社交关系与情感联结,其中存储的聊天记录、好友关系等数据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数字资产。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等保护”,*台在无充分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长期封禁账号,已侵害我的合法财产权益与正常使用权利。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台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服务信息,此次封号未明确说明判定依据,也未给予解释机会,侵犯了我的知情权。 此次事件让我深刻认识到,在社交*台使用中需更加注重沟通方式的合规性。若*台认为此类群发行为可能引发误解,我完全接受并承诺后续将调整沟通方式,不再向多位用户群发亲昵称呼,严格遵守*台关于信息发送的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台社交环境。 我始终认可贵*台为用户搭建的优质社交桥梁,也愿意与*台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恳请*台秉持公*公正原则,依据《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我的账号进行重新审核,撤销封禁处罚并恢复账号正常使用。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诉,盼复! 申诉人:*台用户 诉求:解封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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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服务问题、态度恶劣
处理中
牵手账号需要申请解除封禁
尊敬的牵手*台客服审核团队:
您好!我是牵手*台的一名普通用户,账号【137****4516】*期不幸被封禁。在收到通知后,我第一时间进行了认真反思。经过仔细回顾自己的操作行为,我意识到很可能是由于对*台社区规范和用户协议理解不够深入,在无意中做出了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从而触发了系统的风控机制。
在此,我诚恳地向*台表示歉意。我并非有意违反规则,而是因缺乏对具体条款的了解,导致操作失当。牵手*台一直是我非常信赖和珍视的交友渠道,我始终认同并支持*台倡导的真诚、安全、健康的社交理念。此次事件也给我敲响了警钟,促使我主动学*并全面了解《牵手用户协议》及《社区行为规范》,确保今后每一步操作都合规、得体。
我郑重承诺:若能获得解封机会,我将严格遵守*台各项规定,文明交流、真实交友,绝不再犯类似错误。同时,我也愿意配合*台提供任何必要的补充信息或完成身份验证等流程。
恳请贵团队在核实情况后,酌情考虑解除对我账号的限制。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诉,期待能有机会继续在牵手*台上以更成熟、负责任的态度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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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问题、质量问题
处理中
牵手*台诱导消费且未履约退款
我于2025年12月29号购买了牵手*台红娘服务,价值10677,我觉得服务有一些不符,一开始是冲着他们给我发的一个女生去的,但是购买了服务以后,他们那边又说那个女生不愿意,而且牵手那边迟迟也没有匹配到合适的女生,导致一直在扣服务费,而且我当时也跟工作人员详细说明了情况,说了我手上资金不充足,想晚一些等资金充足以后再联系他们,但他们工作人员依旧一直给我洗脑,还保证说可以在短期内返现百分之七十,存在引诱消费,我相信了他们,因此才购买了这个服务,期间有一些问题也没有说的很清楚,我现在要急用钱,可是他们一直拖拖拉拉,既没有给我找到合适的女生,也没有返现,所以我觉得这个服务存在隐瞒欺诈行为,我的诉求就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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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牵手该公司违规违法,本人已组建百人群,将全部实名投诉,已联系都市快报*台,天津热线,新闻媒体等
该公司违规违法,本人已组建百人群,将全部实名投诉,我已联系都市快报*台,天津热线,新闻媒体等*台,将一直各*台投诉,明年也会继续投诉直到解封为止 本人为牵手APP用户,手机号:177****0116,因正常添加微信好友被封号,且*台拒绝解封。经核查,牵手APP《用户协议》中存在以下违法格式条款,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1.条款内容模糊,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 协议规定“禁止向其他*台引流”,但未明确“引流”定义及是否包含日常社交行为(如添加微信)。根据《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应具体明确,*台未履行说明义务,导致用户无法预见被封号风险。 本人添加微信仅为正常交友,未涉及商业导流,*台直接封号实质剥夺了用户社交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2.加重消费者责任,设定不公*条件 协议未列明“添加微信”为违规行为,却以此为由永久封号,属于单方扩大解释条款,将经营风险转嫁用户(《民法典》第497条)。 封号后禁止使用原实名信息重新注册,涉嫌超范围收集、滥用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条)。 3.*台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 上述条款隐藏在冗长协议中,未通过加粗、弹窗等合理方式提示用户注意,违反《民法典》第496条。 诉求: 1.依法认定牵手APP《用户协议》中相关条款无效,责令限期修改; 2.督促*台解封本人账号(或解除实名信息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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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隐私、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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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App无法匹配请求解封
尊敬的各位审核人员你好,本人在使用牵手app的时候一直严格秉承遵守牵手用户使用协议原则,按照规范正常使用,现在本人无法正常匹配任何人,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够积极回应解决,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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