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拒退演唱会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Jj8nY5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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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6.5.27日下午17:25购买了猫眼的西安站谢霆锋演唱会门票,由于门票一票难求,只能分三笔订单购买一位大人两位小朋友的门票,却被告知无法保证座位连续在一起,无奈只能退票。猫眼却以已经退过两次票不予退第三笔为由拒绝退票。条款明确指出24小时内无条件退款。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演出门票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除外的四种情况,所谓不退不换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的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猫眼告示中红字标出的时间内无条件退款严重误导消费者。本人在购票后一小时内选择退款却无法退款。希望*台核实,尽快退回1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