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无故取消订单推诿责任
网友保保_xcBXu8Yb
处理中
我在5月26日8:35在滴滴出行上打车,打到车是t3出行旗下的,等车10多分钟,车距离我20米左右位置时,订单直接被*台取消了。打电话给滴滴说是第三方t3取消的订单,t3说是滴滴出行*台取消的订单,互相推锅无人处理我的问题。这个订单就是滴滴*台取消的,不是司机取消的。因为普通订单取消页面显示的是【订单已取消】,而我的订单显示是【订单已关闭】 。 滴滴出行是承运方,投诉滴滴出行无端取消我的打车订单。根据《民法典》第 577 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和第 584 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等 6 部委,网约车 “专门法”)第 16 条:网约车*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不得无故取消。综上,要求滴滴出行赔偿优惠券或现金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