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电影票退票扣100元属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65026e7f
本人于2026年5/23日下午18点左右在美团App购买5张电影票售价为224.5因临时变动当天凌晨就申请退费距离开场还有20小时以上,商家以霸王条款扣除高达100元的退票手续费,并且本人后续也是正常重新购买票务进行观看,没有对商家造成任何损失,对于这种扣除100元的手续费不认可,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因此,商家单方规定了不支持退改签的规则,格式合同条款,限制、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改签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了经营者责任,违反了前述法律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限是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者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 未显著提示规则,违反消保法26条、民法典496条,属于霸王条款 在美团APP购票全过程中,*台及售票影城未以弹窗、醒目字体等显著方式,明确告知退票手续费的具体标准及计算方式,仅在退票环节才突然提示收费事宜,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剥夺了本人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该格式条款设置明显不公。 投诉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告知与商品或服务相关的重要信息;第二十六条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规定,此类条款无效,并且我申诉的内容重点是*台严重违反了消费者第二十六条*台不该以小字或隐藏退款手续的重要告知
